初,一知州,姓金名灯,令全州忌讳灯,庶民皆避之。称灯为火也。春节至,知州令全辖域挂灯同庆,可大张旗鼓。一县令不怠,紧急布置于下,又恐犯讳,上书州府:“讳若何”?批曰:“同庆挂讳,可谓放火”。
后人讥讽之,州官许可放火,庶民不许点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