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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基层政府是关键。[2014/11/10 15:06:07|by:dongjiangxi]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四中全会制订了明确的目标。国家如不走向法制化,党的一切方针政策便不能有效落实,“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便无从谈起。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首先要基层政府做起,基层政府要做到遵守宪法,以法执法,事事有法可依,不制定与宪法相违的地方法律,不以政府的个人意志强加于人,让人们看到政府就是宪法的守护神,如政府违法,就要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这样,包括官员在内的任何人,都不敢违法,不愿违法,不想违法,不能违法,这就是一个法治社会。然而,在前几年,我县实行殡葬改革,要求一律死人火化,这个与民风大为相悖的政策推行不开,死了人就晚上偷偷地埋葬,乡政府知道后,就派出大量的“执法”人员结合公安,挖坟起尸,浇上汽油焚尸,家人看着自已的先人受到如此的侮辱却无能为力,不能反抗,也无处告状。还有,计划生育,有人计划外怀孕,人跑了,就把你的亲戚和邻居用手铐铐在大街上。这是严重的政府集体违反宪法的事件,人权严重被政府侵犯。大有官逼民反之势,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和谐。还有一例。一人拒不执行计划生育,乡党委书记下令,把他抓来,往死里打,结果这人被乡政府的几名执法人员用尽酷刑,活活打死。告状无门。死者的家人和亲戚倾尽家产,将哭诉状通过外国的火车,轮船,飞机,传遍世界各地,震惊了世界。迫于强大的压力。政府才严惩凶手,判三毙二撤了四,才平息此事。 综上三件实例,说明基层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关键。政府的官员和执法者素质要高,要懂法,对于违法的政令要拒绝执行,政府违法,执法者违法要受到严惩,这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就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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