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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避孕套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2012/12/13 18:07:00|by:machangxin]

女白领阿敏在广州地铁杨箕站邂逅了青年阿斌,当晚即相约吃夜宵劈酒,阿敏醉酒后被阿斌送回自己家,醒来发现阿斌与其发生性关系时没带避孕套,于是报警控告阿斌强奸。而阿斌认为最多只是酒后乱性、失德,不是强奸。黄埔区法院一审认定阿斌构成强奸判刑1年,阿斌不服上诉,近日广州市中院维持原判。(来源 12月11日《新华网》)

    男女青年邂逅认识、吃饭喝酒、发生关系,这一切似乎是顺其自然,在现在社会来看很正常。但最后的结果或许令双方都很无奈,女白领控告男青年,原因是由于发生性关系时没戴避孕套。这个理由看似牵强,其但发掘其深层含义会看到,女白领对自身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很高,在没有戴避孕套的情况下与陌生男人发生性关系,万一这个人有性病、艾滋传染给自己怎么办?即使当时情深意浓、缠绵悱恻,在头脑清醒后才发现“神马都是浮云”,自身安全最重要。

    对此,广州市中院认为,男的供称其睡醒后发现女的还在睡觉,于是产生奸淫的犯意。在强奸过程中女的还处于醉酒状态没有反抗,被害人是睡醒后才意识到自己被强奸的。不管过程如何,两人发生性关系属实,但在整个事件中到底谁对谁错就无法说清楚了。分析一下:首先,女的自己不谨慎、不自重,初次与陌生男子见面就喝的酩酊大醉、不省人事,这就给男子以可趁之机,已构成潜在危害。其次,男的可能心怀鬼胎,在寻找“猎物”时,发现了目标,进而搭讪、吃饭喝酒、送回家,一步一步让女的上钩,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由此看来,双方都有问题。但一般发生这样的事情,女的总处于弱势,因此在控告男子后,法院认定了强奸罪判刑1年。

    然而,喜剧的是该男子在接受调查时,认为女的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自己只是酒后乱性、失德,不是强奸。宣判后,男子不服提出上诉,他认为被害人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其没有强奸被害人,不构成强奸罪。或许他觉得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过来“反咬一口”,反正当时的具体情况只有他们二人最清楚。最终的审判认为男子利用被害人熟睡之机,在其不知反抗的情况下实施奸淫,其行为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以其他方法强奸妇女”。无论审判结果如何,这事总算告一段落,让两人可以消停了。

    从上述事件可以反映出当前社会的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取得了迅猛发展,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但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却出现了严重下滑,尤其是价值观、婚姻观以及性观念的改变,让不少年轻人把婚姻当儿戏,感情神马的更是浮云。许多人没有了道德底线,以至于一夜情、包养二奶小三、强奸案等不断发生,破坏道德观念、败坏社会风气,主流价值观被边缘化,让整个社会乌烟瘴气。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注重主流价值观的培养,重塑道德观念,创造一个积极健康的良好社会风气。

标签:论证     阅读次数(290) | 回复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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