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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不是‘村官自治’[2012/8/30 20:41:00|by:zhangxianhui]

近年来,我国推行村民自治,加快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极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形式顺应了农村管理的需要,不仅是管理体制的变革,也是观念、文化的变迁。


但是,有一种不和谐的现象应引起重视;个别农村的村委会主任,把村民自治错误的理解成‘村官自治’,‘村委会主任自治’,村里的大事小事完全由‘村官’说了算。少数‘村官’权力独揽,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产生了腐败,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紧张,影响了农村的正常社会秩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这些干部本身政治素质不高,在当上干部以后就认为高别人一等,不想在接受群众的监督;部分干部的死心重、动机不纯,在当选村干部以后就把取得的权利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千方百计独揽权力。


应保证村民自治顺利推行,必须改变‘村官自治’的现象。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促进他们改进工作方法。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摆正村干部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委建设的作用,村里一切重大事务交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村官’的权利使用得到规范,充分体现村民得到意志。村干部也转变观念,自觉依法处理好农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新难题。

标签:村民村官     阅读次数(225) | 回复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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