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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诚信”要不得[2014/5/3 19:53:49|by:7328285abc]

如此“诚信”要不得

    我到农贸市场上买肉,摊主们都极为热情地招揽生意。在其中一个牛肉摊子上,我挑好了肉,付钱时我试探性地开玩笑说这肉注过水的哇,摊主说:市场上哪有不注水的哟。再细瞧称好的肉果然湿淋淋的,我顿觉愕然。

    摊主态度诚恳,注水就是注水,童叟无欺,不藏不掖,这样的经营理念受人推崇。从健康角度上讲,注水肉破坏了肉的营养成分,产生大量细菌毒素物质,会给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明知如此,不义商人还坦然“诚信”经营,其背后不仅折射监管缺位和部门履职的问题,更让人产生一种社会诚信的缺失感。

    普通消费者对于假冒伪劣难以辨别,通常会寄望于监管部门,而现实是有着众多监管部门和健全的法规体系的消费环境下,人们对于花钱消费却是越来越持着谨慎与怀疑的态度,这不仅说明相关部门缺位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下的无奈,也说明了社会诚信底线正在受到挑战。诚信缺失之下,消费者明知假货不得已掏钱来买,经营者也看中假货暴利而人人皆为,一些正规商家也被迫“下水”经营,“诚信”一点的,坦言假的就是假的,说在明处,力求给消费者讲信誉的印象,那么,那些不坦言自己经营货源的商家呢,其情景更让人不敢想象。

    造假者的“诚信”经营,已是当下的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商家一副错是商品而非经营者本身的曲解,更会助长了威风邪气的盛行。其实,这是对于“诚信”字义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藐视,对消费者的漠视,其背后的危害必将是整个社会。我们常常讲诚信,大到各色群体,小到寻常百姓个人,诚信缺失不可,尤其是对下一辈,经商如此,为人亦如此。但我们信誓旦旦地教育我们的下一代时,我们是否考虑该先树正自己践行诚信的标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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