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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闻高论[2016/12/12 15:38:55|by:xianyunyehe]

这个钱该留吗

    被人央求,代为喂狗。不意逢雨雪天气,摔断腿骨。几次往返医院,每次都是我主动刷卡付费,已经花了一千八九百元了。后来狗主人给了我们一千五百元钱,我坚拒不收,几经推让,狗主人无奈装进兜中。可是就在他开车离开的刹那,他从车窗扔出那一千五百元钱,绝尘而去。

    与来探视亲朋谈及此事,清一色的认为我应当留下。其理由如下:

    一是这钱并非我得,已经交了医院。

    二是按法律他还需给诸如几个月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赔偿。纵然关系不错,不索取赔偿,去受罪的绝对不能再去花钱了。

    三是倘若不要这治疗费,会让对方处于不仁不义的境地,亲兄弟明算账。

    可是我觉得朋友间如果留下那些钱,就亵渎了感情,您说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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