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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新趋势[2014/9/12 17:30:23|by:yuguozheng1234]
      在农村,老年丧偶再婚现象很普遍,但是因为多种原因造成有些再婚老人,得不到应有的幸福,再次丧偶后遭到虐待,甚至被遗弃。

       有一位退休教师也属于丧偶行列,儿女全已成家立业,有幸福家庭 ,他退休后,自己独居一院,除了看书看电视以外,没事可做,倍感孤独。本想再婚,但是看到很多老人再婚的家庭,矛盾重重,婆媳之间,父子之间,兄弟妯娌之间,为此争吵不休,甚至大打出手。每次提到再婚都是望而却步;

      在苦思冥想之后,做出了一个决定,不接老伴,找保姆。经过人介绍,招了一名同龄的丧偶女士当保姆。 讲好价格,按月开支,把2000多元的退休金,一半雇保姆,余下一半做两个人的生活费,自己患病报销后的费用自己或儿女负担,保姆患病费用由自己或娘家其他亲属负担。生活居住在一起,实质也是夫妻,这种,夫妻不是夫妻,情人不是情人,保姆不是保姆的关系,确实有些不伦不类。但双方认可。各有所求;各取所需,互相照顾。

        有很多朋友对此也不理解,在聊天的时候,这位退休教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 这种关系的好处;一,互相照顾,解除了寂寞,因为有工资维系,女士就对身份淡漠了,儿女以及其它的亲属来走亲,侍奉亲戚,做饭,端茶,倒水。保姆身份,就是理所当然了。后母身份干这些事就感到委屈,二,互不猜疑,心情舒畅,女士感觉对待不好,随时可以离去,男士认为女人不适应,可以辞退,三,消除双方的后顾之忧,黄泉路上没老少,男士先走(去世)女士有原来的工资作为积蓄,就是儿女不赡养也不可能走投无路。当然如儿女赡养亦应该把积蓄归家庭所有;女士先走,男士有自己的退休金,或儿女赡养,也不会无家可归。

       当然;这种措施;只适用于有固定收入的老年人群。依靠儿女赡养,再让儿女出钱给老人雇用一名老伴性质的保姆也不现实,更何况家庭条件千差万别,人的脾气各有所异,只靠一种模式很难适应诸多具体情况,在这里我想起了一位名师说过的一句话,无论什么事;只要存在就有它的合理性。这种老年人的再婚新举措,也许适应当今社会。不然不会有很多人效仿。
          这位退休教师与他雇佣的这位妇女的这种关系维持好几年了。最后结局有待验证。



   



标签:保姆,老伴,情人,     阅读次数(1553) | 回复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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