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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急需厘清几个基本概念[2014/1/19 15:42:50|by:yuguozheng1234]

新医改糊里糊涂搞了几年,没有取得明显成绩。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重要概念不清,老在敲边鼓,一些实质性问题,即“机制”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很多所谓的专家、官员急功近利,为了所谓的成绩,不惜糊弄,甚至自欺欺人。对关键问题绕着,对基本概念抹着,对主要矛盾避着甚至转嫁给无辜者——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本文,笔者就简要谈谈急需厘清的几个基本概念。

1  基本医疗

新一轮医改的总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然而什么是“基本医疗”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前一阵子,俄罗斯实行全民永久免费医疗,官方明确“免费医疗不可能”,浪费资源。实际上,任何一个人都明白,免费医疗不可能一分钱不掏,起码可以做到基本医疗免费,对困难人群免费,如果那样的话,就不会出现“见死不救”,就不会“刻章救妻、“自锯病腿”、“抢钱救儿”等极端事件。

2  政府责任

新医改中,都在呼吁“政府责任”,可政府到底要履行什么责任,说不清。很多情况下,政府到底要承担哪些责任,全在地方政府领导脑袋里,高兴了话说的很大,真到兑现时,没了下文,基本上是“三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大话说了一大堆,基本上一个也实现不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政府的责任在哪?很清楚。《决定》认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这三个“加强”就是政府职责所在,除此而外,一切都应该还给市场。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意见中,对政府办医职责有更加明确的论述。原文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然而,有多少地方政府履行了?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新医改近期目标要求,到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而在09年起步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9项,后来增加到10项,再后来把卫生监督协管加进去增加到11项,现在又把中医加进去。为什么不断增加,在国务院医改办看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钱增加了,项目不可能不增加,然而对能不能实施,有没有价值,实施的好坏基本上没有认真评估。而为什么没有评估?因为对什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概念还比较模糊。

4  公益性

经常听一些官员、专家高喊,我国的医疗卫生问题核心是公立医院“公益性”淡化,过度逐利,正是这些才导致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真是这样吗?我看不一定。实际上,我国公立医院一直就没有丧失其基本“公益”准则,什么时候大灾大难,医院含糊过讲过价钱,哪个医务人员不是挺身而出?非典、5·12地震等等,卫生支农、应急救灾等等突发事件,政府一号召,几乎没有哪一家医院见过价钱,雅安地震,就是农民身份的村医也组成自愿者。我亲眼见过参加过一些民营医院也积极投入地方应急救灾行列,这难道不是一个医院在做公益?因此,笔者认为,医院,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他们本质上就有公益性而且绝没有淡化。倒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如今反而把老百姓对医疗卫生服务的不满意强加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头上,说医院黑心医生黑心缺乏公益性。(徐毓才)



标签:医改     阅读次数(310) | 回复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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