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于国祯
  • 性别:男
  • 地区:沧州河间市米各庄镇孙刘庄
  • QQ号:992396160
  • Email:yuguozheng1234@126.com
  • 个人签名: 于国祯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272 篇
    回复总数:8570 条
    留言总数:58 条
    日志阅读:513008 人次
    总访问数:914360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yuguozheng1234发表的博文
关注当前农村医患关系,三[2011/12/12 14:10:00|by:yuguozheng1234]

前些年撤乡并镇,把原来的乡并入了现在的镇,但,卫生院依然保存,一个内科医生任院长。一名刚从医科学校毕业的学生任外科医生。还有一名司药兼会计。内科医生院长是该乡驻地本村人。其实,真正能治病的只有这个医生。名誉是卫生院,规模与村卫生室无多大差别。院长经常出诊,有好喝点小酒。因此有时来了病号院长不在,年轻的外科医生就以不懂内科为由把病号支走。这样时间长了收入肯定有影响。于是院长给年轻医生作了个规定。如我不在,再来病号你先把他按住,用上一些不治病的药,哪怕是盐水不加药。在马上电话通知我回来,在诊断治疗不迟。


      说来也巧,这天院长出诊未归,来了个由家人带着的11岁的男孩就诊。这病号在本村乡村医生那里检查了。本村医生认为不能确诊。建议去医院。于是才来卫生院。孩子的主要症状就是头痛,没有其他症状与阳性体征。


     年轻医生认为不是大病,只是感冒,就给人家用上了药。在输液过程中,孩子症状逐渐加重。医生认为是药还没起作用。依然用药,随后孩子挣扎。大叫大闹。医生还认为。一会药起了作用就会好的。让其家人按住不让动,其家人也太无知,用力按住孩子。又过了一会儿,孩子不动了似乎是睡着了,医生还说;好了睡一觉就好了。其实是昏迷了。又过了一会11岁的小孩停止了呼吸。死了。


     为此,年轻医生刑事拘留撤销行。医资格,该卫生院撤销。院长停职。专家组尸检没有结果。经法院判定赔偿四万元。为了一点利益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标签:以药养医的弊端     阅读次数(331) | 回复数(13)
上一篇:关注农村医患关系二
下一篇:人分三六九等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