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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高级领导你们好 我是河北省永年县界河店乡北两岗村村民樊国强,57岁,五口之家,有6.95亩口粮田,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6年永年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与我签约占用了2亩多口粮田,安置补助费分文钱不给。2007年对方又与我协商占用一块面积为2.75亩水浇地口粮田,对方按旱平地补偿,我不同意。2008年就强行侵占了我家的口粮田,三项补偿款分文钱没给,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此事,至今不给解决。 中央领导、高级领导,咱中国是法制社会国家,是和谐社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十七届三中全会明文规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国家的法律法规清如水,明如镜,可永年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领导竟敢违法乱纪,不执行党纪国法,与党中央唱对台戏。把农民的口粮田当作商品卖掉,卖给私人在口粮田内搞非农业建设,有关领导趁着三年大变样的时机,贪污受贿,欺压百姓,贩卖国家耕地,贪污农民的安置补助费。现已占用我村村民口粮田2000余亩,根本不把“三农”政策放在心目中。 民以食为天,强行侵占了我家口粮田,侵犯了我人权,我一家人无地种没粮吃无法生存,子孙后代靠什么生活? 请求:中央领导、高级领导给我讨个公道,恢复原地貌,夺回我的“饭碗”,对不执行党纪国法的人給予惩治,真正的把党中央执示,党纪国法落实到农民头上,让“三农”政策在农村扎根发芽、开花结果!盼望中央领导在百忙当中关注一下此事,给于解决为盼! |
标签:“包青天”??? 阅读次数(254) | 回复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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