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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抢劫卖淫女 称为报复离婚老婆[2010/6/8 8:43:00|by:yangyongjian]

男子强奸抢劫卖淫女 称为报复离婚老婆


■案情


  今年1月,无业男子钱强(化名)骑着摩托车来到中华门,跟一名站街女谈好了50元的价格。随后,钱强将该站街女带至绕城公路一偏僻小树林中要求“交易”,遭到拒绝。之后,钱强不顾站街女反对,将其强奸,并抢走手机一部;一周后,钱强如法炮制,又将另一名站街女强奸,并抢走手机、现金等物。


  日前,该案在雨花台区法院开庭审理,钱强以涉嫌强奸、抢劫罪站到了被告席上。


  ■直击


  法官:你是怎么寻找目标的?


  钱强:我骑着摩托车在中华门那边转悠了几圈,看到那个女的盯着我看,我就知道她是站街女了。


  法官:怎么谈的?


  钱强:很简单。我就停在她面前,问她玩不玩?她说可以玩啊。那我就接着问,多少钱一次。她说80元,我就讨价还价,那女的就说50元吧。


  法官:那后来去了哪里?


  钱强:肯定得找个地方。我就对站街女说,你跟我走,去个好地方,完事后再把你送回原地。


  法官:后来到了什么好地方?


  钱强:就50元钱,肯定不会去什么好地方。后来我就带着她乱转,转到了绕城公路一处偏僻处,我假装下车小解,发现路边的小树林很安全,就提出来在小树林里做事。


  法官:女的怎么说?


  钱强:她答应了,但提出先付钱。我很不高兴,表示要先做事再付钱。女的不同意,我就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拽着她进了小树林。女的要喊救命,我就打了她两个嘴巴,恐吓她再喊就做了她。她就老实了,任由我摆布。


  法官:后来呢?


  钱强:结束后,我肯定不会给钱的。我捡起她的裤子,翻遍了口袋,发现里面一分钱都没有,就一部手机,我就直接拿走了。然后,我骑着摩托车走了,把那个女的丢在了小树林里。


  法官:第二次呢?


  钱强:跟第一次差不多,是一个星期后的事情。我也是到中华门那里,很快就找到了目标,然后带着她到了第一次做事的小树林,但那个女的也是不肯。我也扯住她的头发,打了她几个耳光,她就老实了。


  法官:你为什么总去中华门那边找站街女,强奸她们?


  钱强:那边站街女多,我就想报复站街女。


  法官: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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