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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八) 选民年龄以那天为准? 案例:庞村(化名)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没有对年满十八周岁的截止时间给出更明确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也很少给出具体的规定,已往的换届选举中为此出现争议的很多。好在 由于村民选举委员会具有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地点的法定职责,因此,对于何日举行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该是清楚的。在确定了选举日期后,年满18周岁的计算日期也就很好解决了。看来,这个在北京打工的青年帮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忙,要不,本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很可能将年满18周岁的日期确定为公布的选民登记日开始或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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