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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选贼[2014/9/23 20:12:59|by:yandongsheng]
  杂谈:选“贼”

        听县林业派出所退休的领导干部郭老弟讲了个真实的故事。

        文革初期,上面分配一个村必须选一个贼,交上级司法机关法办。平山县某 偏僻小村支书某某在公社汇报会上一声不吭,公社书记郄X武同志等汇报的村支书走完了,就问那个小村的支书:“你们村里选上谁了?”

      “选上我了。”那声音小的像蚊子嗡嗡。

      “真是奇了怪了!每年你们都是先进党支部,学大寨模范……"

      “唉!郄书记,你知道我村就二十户人家,我当了十六年村支书,一年得罪一户人家,就是十六家,他们都投我的票,数我票多,所以,就选上我了。”

       公社郄书记大声说:“简直是胡闹!”

       我们基层的一些正直的共产党员,坚持原则,免不了会得罪人。为工作得罪人,值得!这个被村民选上“贼”的村支书,说明他实践了“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作用”,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说敢做,不怕得罪人。也说明他的工作是有一定成绩的了。

   

标签:旭日东升     阅读次数(399) | 回复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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