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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一位读者向笔者反映,超载的货车在沙河市境内被查扣后,只要交了罚款和“好处费”,就可以不用卸货被放行,有的治超工作人员竟因此“致富”。笔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一位司机告诉笔者,超载的货车在沙河市境内被查扣后有两种结果:一是交罚款、卸货,二是司机请中间人代交“好处费”,可以少罚款、不用卸货被放行。司机牛某说,今年8月31日,他驾驶拉煤的货车行至沙河市境内时,因超载被查扣,须交纳5000元罚款,货车停放在该市十里亭停车场。经人介绍,他找到当地一位叫小孔的中间人。小孔说可以帮他快速提车,但必须给相关工作人员“好处费”。随即,牛某交给小孔5000元罚款、1500元“好处费”和一条香烟。很快,小孔带着牛某到十里亭停车场提车。临走时,停车场负责人对牛某说,没有卸货就放行超载货车,他是担着很大风险的。 9月1日凌晨,司机刘某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刘某驾驶拉煤的货车行至沙河市境内时,因超载100%被治超工作人员将货车查扣,货车停放在该市窑坡停车场。刘某对笔者说:“如果不找中间人,我得交1万元罚款。经中间人小窦协调后,我交了500元‘好处费’,罚款数额降到7000元。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说,不卸货就放行超载货车的条件是交800元钱酬谢他们,我只好照办。” 针对此事,笔者采访了邢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沙河大队的刘大队长。对于司机反映的治超工作人员收取“好处费”后降低罚款数额、不卸货就放行超载货车的事儿,刘大队长表示,超载货车不卸货是不让走的,有复检单和照片为证。复检单是车辆过磅后直接打印出来的,其数据无法更改。从照片上可以看到超载货车卸货前后的载货情况。 随即,刘大队长从档案中找出两张司机刘某的超载货车取证照片。笔者将这两张照片对比后发现,卸货前后,货车上的煤几乎没有减少。 一些司机告诉笔者,复检单的内容是可以更改的,拍照取证也是走形式。司机交了罚款和“好处费”后,治超工作人员要求司机将货物卸下一点儿做个样子,然后照张照片就放行了。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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