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已拿出处理方案
(2009-11-20)
日前,记者从肥乡县获悉,针对该县肥乡镇南街村7.16亩土地发生争端的问题,县有关方面已拿出了处理方案,使这一扯皮长达九年之久的陈年积案有望解决。
据了解,在今年早些时候,涉及此争端的村民就有人向县政府上访,肥乡县政府县长李增良在县信访局接访后作出批示,由县国土局、建设局、肥乡镇调查处理到位。今年6月29日,肥乡县信访局组织国土局、建设局、肥乡镇以及南街村等各方负责人参加会议,对案情进行了调查。
据调查,肥乡镇南城路西段南侧的7.16亩土地属县城“四纵四横”道路两侧开发土地范围,原是肥乡镇南街村集体土地,县政府于2000年对该土地进行了开发,省政府以冀国土函[2000]652号批复该土地转征。依据本人申请和城镇规划,经县政府同意,以每亩8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张某、李某等7人,并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同时,肥乡镇南街村收取了本村20户村民在该土地上规划宅基地的费用,并拒绝领取每亩2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导致张某等7人虽领有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却不能进地。同时,南街村的20户村民在交费后却得不到宅基地,更是到处上访。
经几方会商后拿出了如下处理方案:第一,南城路西段南侧的有争议的7.16亩土地仍由已办好土地使用证的张某等7人使用,肥乡镇协同南街村负责做好定边确界工作;第二,南城路西段北侧的土地,因与县城建总体规划不冲突,由肥乡镇督促南街村为该村20户符合要宅基地条件且已向村交款的村民规划宅基;第三,国土局负责为上述20户村民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肥乡镇负责做好南街村的思想工作和稳控工作。
据了解,在今年早些时候,涉及此争端的村民就有人向县政府上访,肥乡县政府县长李增良在县信访局接访后作出批示,由县国土局、建设局、肥乡镇调查处理到位。今年6月29日,肥乡县信访局组织国土局、建设局、肥乡镇以及南街村等各方负责人参加会议,对案情进行了调查。
据调查,肥乡镇南城路西段南侧的7.16亩土地属县城“四纵四横”道路两侧开发土地范围,原是肥乡镇南街村集体土地,县政府于2000年对该土地进行了开发,省政府以冀国土函[2000]652号批复该土地转征。依据本人申请和城镇规划,经县政府同意,以每亩8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张某、李某等7人,并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同时,肥乡镇南街村收取了本村20户村民在该土地上规划宅基地的费用,并拒绝领取每亩2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导致张某等7人虽领有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却不能进地。同时,南街村的20户村民在交费后却得不到宅基地,更是到处上访。
经几方会商后拿出了如下处理方案:第一,南城路西段南侧的有争议的7.16亩土地仍由已办好土地使用证的张某等7人使用,肥乡镇协同南街村负责做好定边确界工作;第二,南城路西段北侧的土地,因与县城建总体规划不冲突,由肥乡镇督促南街村为该村20户符合要宅基地条件且已向村交款的村民规划宅基;第三,国土局负责为上述20户村民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肥乡镇负责做好南街村的思想工作和稳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