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8日傍晚,邯郸县黄粱梦镇黄粱梦村66岁的老人张文祥同往常一样,到邯郸名胜吕仙祠门口的广场上去散步遛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老人的生命就在这一次寻常的散步中走到了尽头,夺去他生命的是邯郸市公交总公司的一辆大客车。
坐落在黄粱梦镇的邯郸名胜吕仙祠大门朝西,门口有一条南北向的旅游公路,门前是一个大广场,从市区开往吕仙祠景区的17路公交车就是从旅游公路上开过来,停靠在广场上。
9月8日这天傍晚,公交车司机王梅军驾驶着牌照号为冀D47682的公交车沿旅游公路由南向北驶来,到吕仙祠门口左转弯进入广场时,因车速过快刹车不及,将在广场内散步的张文祥老人撞倒在地。遗憾的是,司机王梅军没有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治,而是弃车逃回了公司,致使伤者在车下躺了半个小时,将伤者送到邯郸市第一医院后,因失血过多,伤者在十几分钟后死亡。
9月10日,邯郸县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公交车司机王梅军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文祥无责任。交警同时还查出,冀D47682公交车已有近两年没有年审(仅年审至2007年11月),也没有依法购买交强险,更没有买别的商业险,此公交车辆系违法上路行驶。
按常理,张文祥老人的善后事宜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但由于肇事的公交车没有购买保险,自然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赔偿事宜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而按照邯郸市公交公司的内部规定,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后,都是由司机自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司机无力负担,而公交公司也不是营利单位,一时也难以拿出更多的赔偿金,往往使事情陷于僵局。
据了解,邯郸市的许多公交司机都对单位的这条内部规定不满。“我们是在执行公务,单位又不给车买强制险,出了问题算谁的?”许多司机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