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王振梓
  • 性别:男
  • 地区:暂无
  • QQ号:暂无
  • Email:zhen.zi123@163.com
  • 个人签名: 河北南宫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603 篇
    回复总数:594 条
    留言总数:9 条
    日志阅读:1451518 人次
    总访问数:1875650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nangong-wangzi发表的博文
农村残疾人[2010/8/12 21:47:00|by:nangong-wangzi]

2010年助残日的主题是:“加大扶持与救助力度,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目前,我国有8300万残疾人,其中盲人1691万,农村盲人约占全国盲人总数的75%。这些年,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盲人的生活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农村盲人,他们大多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就业门路,生活在当地温饱线以下。但这些盲人蕴藏着巨大的潜能,只要为他们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他们同样能够自立于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和社会价值的创造者。通过各种形式的帮助扶持,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盲人生存和生活状况,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特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帮助其代缴部分养老保险或者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负担部分予以补贴;对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对其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各地政府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给予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从业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险所需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代扣、税务等部门代征。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增加和设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为乡级残联、村(社区)残协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安排条件适宜的残疾人从事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和保洁、护林、护路、文化站管理员等工作。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就业困难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政府给予社保补贴。


 学校不得拒收残疾孩子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接收能适应其生活、学习的适龄残疾幼儿、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合理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也可通过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等形式,对不适应在普通教育机构学习的残疾人实施特殊教育。


  同时,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救助制度,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助学金等多种方式给予资助,减免费用。


  保证残疾人参政议政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残疾人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有关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服务。


  同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阅读次数(204) | 回复数(0)
上一篇:兔子打什么疫苗什么时间注射
下一篇:自强奉献追梦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