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任玉春
  • 性别:暂无
  • 地区:暂无
  • QQ号:暂无
  • Email:983238515@qq.com
  • 个人签名: 暂无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621 篇
    回复总数:2956 条
    留言总数:24 条
    日志阅读:178317 人次
    总访问数:2472842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ryc8788993发表的博文
社会抚养费新规:变相放开二胎? (转)[2014/11/23 6:38:46|by:ryc8788993]
对于生育期的普通民众,草拟的新规有四大利好利好一:“超生二胎”的社会抚养费被封了顶,对有二胎生育欲望的人是大好事

社会抚养费一般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再乘以N倍系数来征收。这个N可以是1也可以是10。对于那些收入远超过这个基数的人来说,多地还规定,收入超过部分也要乘以一定的倍数来交钱。这意味着许多经济收入不错的人需要交很高的费用。而各地执行的标准差异很大。以北京地区为例,据《新京报》盘点,北京各区县对于社会抚养费“基数3至10倍”的具体执行标准不同。据了解,中心城区征收标准一般较高,像朝阳、海淀计生部门一般按照基数的10倍征收;东西城按照8倍左右征收;一些远郊区县征收倍数有的仅为5-6倍。

而送审的新条例中,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3倍封顶了。以张艺谋和陈婷的第二个孩子来举例,按照原来的算法,需要缴221万元之多,而现在,则只需要6万多。很明显,新规大大地缩小了罚款的尺度。对于那些不享受“单独二胎”等政策但又有二胎生育愿望的群体,是个重大利好。

利好二:统一交费到户籍所在地,异地工作人群不再怕被重复收钱了

在以前,有两个地方都有资格收钱。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现居地。原则上生育行为发生在哪个地方,哪个地方就有资格收钱。但实际情况往往都是等孩子不得不上户口了,许多人才去补缴。这时候,旧有的规定是谁先发现谁来收这个钱。

在实际操作中,发生过不少争相征收的纠纷。有一个很典型的案例:温州市鹿城区居民黄某在广东省大埔县生了第二个孩子,向该县缴纳社会抚养费6.485万元。但随后,鹿城区计生部门要求大埔县计生部门撤销对黄某夫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作出了自己的处罚决定86万元。在黄某起诉后,鹿城区计生部门又作出了征收109.58万元的新决定。2010年温州年鉴显示,这笔109.58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为该年全市最高。



而根据送审稿,收钱的资格统一到了户籍所在地,这种争相收钱的情况很难发生了。对于一些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去发达地区工作的人来说,更是好事情。比如说,假如夫妇同在北京工作,也在北京“超生”。北京有关部门发现了这一情况,要是以前,他们是有资格来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过现在不同了,只能通知这对夫妇的户籍所在地。

利好三:对收费规范化,一些“创收”被堵住,拿上户口与收费挂钩等现象可能减少

上文已经提到,有资格收钱的地方是户籍所在地。在以前,尽管张艺谋的户口是在南宁,但无锡也可以罚他的款。倘若张艺谋是在新规生效后生孩子,那么无锡就没有权力来收张艺谋本人的社会抚养费,只能收他的妻子陈婷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规定是,乡镇一级的政府没有收取费用的权力了,全部都上移。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不能谁收上来谁用。总之,社会抚养费的收取程序规范化了。想用社会抚养费来“创收”或者“自肥”变得不容易起来。很多地方的收款动力会不足。众所周知,社会抚养费往往被拿来和户口、入学等问题挂钩,一旦动力不足,可能有时候普通人办这些事情遇到的障碍不会那么大。

利好四:对于未婚妈妈等“非婚生育一胎”人群来说,可以不用再交“超生费”了点击查看原图未婚妈妈群体对于交“超生费”很困惑

在草拟的新规中,还有这样一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什么叫“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呢?指的是未婚妈妈这样的群体——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准生证,程序上有问题。在以往,媒体也报道过不少未婚妈妈被逼无奈交社会抚养费的事情,明明没有超生却被当作超生在处理,很是郁闷。当然,除了未婚妈妈而外,还有未到婚龄就生子、同居但未领结婚证生子等情况。张艺谋和陈婷的第一个孩子就属于这个类型,当时他们没领结婚证。不过按照无锡计生部门公布的罚款详情,他们的第一胎被罚了71928元。



在新规送审稿中,出现这样明确的界定无疑是大好事。

阅读次数(628) | 回复数(3)
上一篇:淘气的小外甥
下一篇:向领导汇报农民报征订结果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