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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恳请叶律师再改4个字,以彻底消灭强奸[2010/1/22 7:46:00|by:guchenghuahui]

恳请叶律师再改4个字,以彻底消灭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2日07:00  大河网-大河报


  □殷国安


  这几天,一篇题为《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的文章出现于多家网站的讨论区,作者叶满天律师建议,为尊重女性,有必要改造“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16个汉字,他举例说,“奸”字应改为“犭行”,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兽行。对于叶律师的建议,我很赞同,这无疑是我国5000年文明的又一次革命,是文字社会意义的深化和发展,叶律师就是一个当代仓颉。不过,受叶律师启发,在欢呼之余,我也有三点建议:


  一、从孔老二起算,中国的歧视妇女至少也有2000年历史了,这笔历史旧账不能一笔勾销,从平衡的角度看,我们应再去歧视男人2000年,因此我建议上述16个字都改成“男”字偏旁。二、叶律师指出,把“奸”改为“犭行”,可以减少20%的强奸犯罪。我们一点也不怀疑改字带来的社会效应。但我有一个奢望,叶律师能不能再开动脑筋,继续找出4个字来进行改写,从而使我国的强奸犯罪100%得到消灭,这岂不更好更妙?


  三、受改字效应的联想,我们能不能通过改字解决其他社会问题。比如现在小偷猖獗,能否把“偷”字“单人旁”也改成“犭”旁,告诉大家小偷也不是人,而是野兽、畜牲,这样虽然不至于天下无贼,起码也可减少40%的小偷吧?再比如,现在的骗子不少,骗子怎么能是“马”字旁呢?难道他们是千里马?简直颠倒是非!很简单,也改成“犭”旁,骗子不就也减少30%了吗?


  我觉得,叶律师的发明可能会彻底改变全中国的生活,我们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不管我们有什么要求,不管存在什么问题,只要把相关的汉字改一改,立刻可以迎刃而解,比玉皇大帝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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