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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家庭账户余额可冲抵自付费用[2013/1/3 18:39:00|by:zhengxinmin]

 日前,部分参合农民担心新农合家庭账户余额“过期作废”,纷纷到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突击”买药。针对这种现象,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参合农民,按照政策规定,在家庭账户停止使用前,家庭账户资金余额可用于冲抵门诊统筹的自付部分,也可用于冲抵住院费用的自付部分,直至用完为止。

    据介绍,我省于2003年实施新农合制度试点,试点初期,一直实行“门诊家庭账户+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其中门诊补偿采用家庭账户形式,即门诊家庭账户的资金由该家庭每名参合成员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比例划转,当年花完为止。2009年我省开始逐步试点推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其中门诊统筹基金按每参合农民一定数额提取,集中统一使用,并对参合农民的一般门诊费用实行按比例补偿。这种门诊统筹模式下,参合农民在定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看门诊即可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水平远高于个人家庭账户,减轻了参合农民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然而,在从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形式的转变过程中,考虑到参合农民对门诊统筹还缺乏充分认识,为减少参合农民个人损失,我省部分县(市)保留了家庭账户资金,但规定必须在一定时限内使用,用完为止。但由于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没有对此资金的使用时限和账户余额作出明确规定,以致参合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产生偏差,并引发到村卫生室或卫生院“突击”买药现象。


   河北日报2013-1-3日二版 (记者张淑会 实习生耿嘉) 

标签:新农合家庭账户余额可冲抵自付费用     阅读次数(339) | 回复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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