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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内裤套头欲对幼女施暴 因其哥哥抢走未婚妻[2015/5/25 12:07:21|by:wanggengtao]
因未婚妻被同村人追求遭退婚后,怀恨在心的侯某某不敢直接面对“情敌”找茬,却将魔爪伸向了其未成年的妹妹,幸亏留宿的女同学机智报警而全部脱险。近日,河北赤城检方以涉嫌强奸罪(未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侯某某批准逮捕。
  侯某某,男,35岁,河北赤城县龙关镇人,大学毕业后一直无所事事,与未婚妻订下婚约后,却被同村王某追求遭退婚,至今独身一人。为此,侯某某 怀恨在心,又因其性格懦弱,不敢直接找王某报复,却将猥亵的目光盯上了王某未成年的妹妹。2015年4月25日,侯某某事先打听到李某某和另外两个女童留 宿同学李某家,而且李某父母外出,家中只有四个女童。第二天凌晨时分,侯某某用内裤套住自己的头部,再翻墙跳入李某家撬开屋门,欲对熟睡中的李某某实施强 奸。四个女童被惊醒,侯某某威胁她们不要报警,继续肆无忌惮进行施暴。混乱中,其中一名女童趁机悄悄拨打了父亲的电话,故意大声叫出同村侯某某的名字,并 让他不要乱来,同时帮助李某某奋力反抗。很快,犯罪嫌疑人侯某某被随后赶到的李某某父亲制服,最终未能得逞。
  经审查,赤城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在有多名未成年幼女在场的情况下,使用胁迫手段,强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严重侵犯了未成年幼女的身心健康。由于被害人反抗及他人阻止,而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系未遂,应当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案件发生后,该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的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和固定等内容提出引导侦查取证的意见,并建议公安机关完善证据后 快速报捕。接到报捕后,该院仅用1天时间就作出批捕决定,始终保持打击性侵幼女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同时,该院未检部门第一时间派富有爱心、熟悉未成年人 身心特点、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具备心理学知识的女检察官,针对这起案件展开同步心理辅导,根据4名未成年幼女具体情况进行谈心疏导,缓解性侵害犯罪行为 对其造成的身心伤害,帮助她们尽早走出心理阴影。在回访结束时,该院未检部门女检察官还留下了电话号码,方便孩子们随时咨询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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