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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审定的种子惹祸端[2015/9/22 18:10:12|by:xiaojian]

销售未审定的种子惹祸端

922日上午,笔者在县农业局执法大队见证了一起种子销售纠纷案例。

某村农资经销商在小麦种子未审定的情况下拿到农资门市进行销售被农业局执法大队查扣。

在当事人到农业局执法大队接受调查时,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志刚可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队长告诉农资门市负责人,说道:“国家有明文法律规定未经审核的种子不允许销售,一旦流入市场就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当时门市负责人辩称说道:“我们的种子只是合作社的种子,让农民种植之后,收获时按照比市场价格高出每斤两毛钱的价额进行收购,不存在买卖性质。”

于是,高级农艺师陈志刚大队长告诉农资门市负责人说道:“即使不是买卖性质就不能存放在门市部,一旦放到了农资门市部就存在着销售行为,加上小麦种子未审定,所以就应当以假冒伪略产品进行查扣。”

即使在此情况下,农资门市负责人依然强词夺理的说道:“我们的种子经过了国家级某某专家的培育。”

于是,陈队长就给他举例说明了一个问题,举例说道:“国家享受国务院补贴的专家培育的一个品种在国家审定之后在两个省通过大面积引种时依然出现了质量问题,因为种子已经经过权威部门的审定,所以质量问题就存在了地域差别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如果没有经过国家审定就大面积引种的话,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即使是育种专家也难逃法律的严惩。”

为了让农资门市负责人更进一步了解种子销售政策,陈队长还以当地去年的一起种子销售案例举例说明。

陈队长所说的这个例子,种子门市负责人也知道那档子事。据说是去年某种子门市从灵寿县引进了一批马铃薯种子,被当地村民大面积引种后不但不结果,还给村民造成了巨大损失,最终双方咨询某些专业人士,希望农业局出面帮助解决,但在得知此事件一旦经过农业局处理就要有人坐牢时,双方便进行了妥善处理,灵寿县的种子公司一次性赔偿了农户七千元的损失之后此事才算告一段落。

听到这里之后,种子门市负责人才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与存在的严重错误,并当场给陈队长道歉赔礼,并心甘情愿接受处罚。

为此,陈队长在奉劝销售种子的农资店在销售种子之前一定要销售经过国家审定的品种,最好到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备案后再销售,做到确保万无一失,不可存在侥幸心理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产品,否则一旦将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给农户造成损失之后,除了赔偿农户的损失之外,农资门市负责人说不定还有牢狱之灾,再说了,一旦销售一次假冒伪劣产品,说不定五年十年也养不起自己的声誉(买卖)来。与此同时,农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陈队长还奉劝广大村民在种植前购买种子时一定要选择与认清经过国家审定的产品品种,不要图一时便宜给自己的种植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总之未经审定的种子一旦流入市场,不但对种地户会造成致命的伤害,对农资经营者也是致命性的打击,而对于农业局执法大队来说也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为此,农资打假任重道远,县农业局陈志刚大队长表示,首先要从国家审定的第一步抓起并做起,力争同仇敌忾将假冒伪略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为种植户,为农资经营者保驾护航才是农业局执法大队的重任与担当。

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北庄村刘会强

闫增庭

盖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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