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由于农村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农村政权组织管理功能的弱化使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多发、多样、复杂、易激化的特点。及时有效地化解农村基层社会矛盾,对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沧州市根据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方法,值得各地借鉴推广。
疏通“话道”泄“心火”
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才不会使矛盾纠纷激化。现在许多农村正是缺少这种能充分表达百姓心声、泄心火的“话道”。
青县马厂镇陈缺屯村为了疏通“话道”,实行了向村民发放意见卡制度。意见卡每年发放一到两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发放。意见卡由村民代表挨家挨户发放,村民不必署名,写好意见后由村民小组长收集上来交到村委会,经过归纳整理,然后由村民代表会讨论,能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说明原因。村民意见卡制度看起来简单,但它畅通了“话道”,意见、要求得到了及时表达,群众利益受到了切实尊重和维护,百姓心平气顺,矛盾纠纷自然会大大减少。
打造平台促民主
农村矛盾纠纷很多源自干部独断专行、家长制,肆意损害百姓的民主权力,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导致群众怨声载道、积怨四起,直至干群矛盾激化。因此,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扬民主,确保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力是化解干群矛盾纠纷的根本举措。
肃宁县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发展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打造了“四个全覆盖”这一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即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基层民主组织全覆盖、维稳组织全覆盖、经合组织全覆盖,其中的基层民主组织全覆盖为充分发扬基层民主打造了平台,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实现。具体做法是:在村级组织原来“两委”基础上,探索新增“村代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民主组织。每5-15户推选1名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大会,作为村民参政、议政的主要平台,村代会是常设性议事、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村里的重大事务,是村里最高权力机构。另外,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村级事务的监督。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三议一行一监督”,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村代会决议、村委会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这种村级权力运行新模式,构筑了一套完整有效的村级议事决策程序,使议事、办事、监督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这一模式使权力制约权力、权力制衡权力,真正做到了民主决策,有效防止了个人决策、少数人决策。
解决纠纷于萌芽
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一个最大难题就是矛盾纠纷不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能消除矛盾于萌芽状态,结果导致小摩擦变成大纠纷。而发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是农村政权组织管理功能的弱化,遇事无人管,纠纷任发展。
为了快速发现纠纷、及时解决纠纷,2012年6月河间市启动了民间“调解110”模式。具体做法是:在全市20个乡镇建立了以20名法官+110名人民调解员的“人民调解室”。在法院司法调解中心设立调解热线,同时在每个“人民调解室”设立调解专线,24小时接听群众报调电话,住乡法官或人民调解员在接报48小时内和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由具有一定威望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强的“乡村精英”担任。民间“调解110”模式大大提升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速度和效率,这一做法使民间纠纷化解率达到80%,大量的民间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探索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这些“沧州式”经验做法具有很强的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为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打开了新的思路。
沧州市委党校 吴洪凯 彭开信 范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