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下雪了,郑州很冷。立交桥下,一名农民工死了。有人说是病死的,也有人说是被冻死的。在其他农民工看来,他,不该死。“120来过两次,救助站的人也来过,但看看都走了……”农民工小张觉得,这个农民工,本不该死。“他在桥下躺了20多天,120来过两次,但又走了。好歹也是条命啊,为啥就没人管?”宋女士说,他们的人打过两次120,“第一次,医护人员得知男子没家人,也没钱,走了。第二次,说他应该是饿着了,有个医生给他20多块钱,就走了。他身边总是有吃的,怎么会饿着呢?”宋女士等人还给救助站的人说过情况,对方来了,但并没有接收。(大河网)
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不得不让人感到一丝心痛。但是,更加令人心痛的是某些人和某些机构的冷漠无情、见死不救。120可以说是救死扶伤的代名词,救助站更是流浪无家可归者最后的庇护所。可就是这两个本应该给人以帮助、挽救生命于危难的机构,却可以对生命如此漠视,见死不救。公众不禁要问,你们的良知何在?你们身上肩负的社会责任何在?
在城市的立交桥下病了20多天去世的农民工,也许是一个个例,但是从这个个例当中,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某些单位冷漠无情、推卸责任,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做人良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看到流浪在外奄奄一息的人,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普通的人为其送衣送饭和120救助站的见死不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普通人尚且能够如此,可是为何肩负着救死扶伤和帮助弱势群体职责的单位,却能够视而不见,如此的冷漠无情,丧失良知呢?
这位在桥下生病的农民工,也许没有钱,也许更没有家人,但是这是否就可以成为120拒绝救助的理由呢?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不管他有没有钱,生命应当是平等的。国家卫生主管部门也曾下发过相关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以救人为主,不可以以无钱为理由拒绝救助。对于救助站来说,我们普通民众也许不了解你们和救助标准和流程,但是一位在立交桥下生病奄奄一息无家可归的人,真的就不符合你们的救助标准吗?眼睁睁看着生命的逝去,你们内心就心安理得吗?如果这样的人不符合救助的标准,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成为你们救助的对象呢?如果符合救助的标准,而见死不救,那么谁又该为这条生命的逝去来负责任呢?
一条生命的逝去,再一次拷问了某些单位的良知与责任,这样的代价是沉重的。面对这样丧失良知的单位和部门,我们的心是沉痛的。这些单位和部门为何敢于丧失良知,敢于推卸自身责任呢?也许也是我们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从这个问题中,说明了我们相应追责机制的缺乏,这些单位或部门冷漠无情、推卸责任,很少被追究责任,不用付出任何的代价。没有追责和代价的行为,自然会肆无忌惮,良知和责任更加地被抹灭。不建立相应的追责机制,不让那些丧失良知、不顾自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应有的处罚,那么这样见死不救的事件下次也许还会继续发生。
邯郸市曲周县褚庄村 刘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