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石家庄市新乐警方经过艰辛工作,终于将一盗窃犯罪团伙摧毁,擒获犯罪嫌疑人3名,成功破获系列盗窃农用三轮车、客货、轻卡案30余起。
从去年3月开始,新乐市接连发生盗窃客货、轻卡、农用三轮车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异常狡猾,作案地点、作案时间不定,案发现场几乎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由于犯罪线索收集异常艰难,案件进展一度缓慢。
民警在侦办一起抢劫案时,得知新乐市的杨某曾干过偷车的活儿。杨某,男,38岁,新乐市人,2007年曾因盗窃被判处三个月拘役。办案民警经过半年多的线索摸排、证据收集工作,终于充分掌握了以犯罪嫌疑人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的基本信息及活动规律,抓捕工作张网以待。
7月3日16时许,在杨某居住小区,民警将杨某及前来找杨某的刘某抓获;21时许,在抓捕李某时,由于正在修路,民警只得弃车步行入村实施抓捕,没想到正巧碰到李某,民警当场将其摁倒在地;次日凌晨,正在本村打麻将的张某被抓获。
杨某、张某、刘某三人本不相识:杨某曾因盗窃于2007年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刑罚,后一直务农,无业;张某(男,27岁,新乐人)也曾因盗窃被判处刑罚,2009年刑满释放,后在新乐一娱乐场所打工;刘某(男,32岁,新乐市人)系一黑出租车司机。
杨、张二人所在村系邻村,后经朋友介绍认识,杨某在租用刘某车时与其结识,后介绍给张某认识。杨某在市区购置了一套单元楼,每月24日是他还房贷的日子。为获取不义之财还房贷,他找到张某,一起做起了来钱快的偷车行当。起初,他们租用刘某的车实施犯罪,事后付刘某租车费用;后来,刘某直接参与盗窃,分得赃款。
该犯罪团伙以盗窃农用三轮车为主,间或盗窃客货、轻卡汽车,杨某、张某等人分工明确,往往是杨某放风、张某实施盗窃,得手后将部分赃物以廉价销赃给李某(男,39岁,新乐市人),再由李某将赃物销往新乐、定州等地。
该犯罪团伙作案不分昼夜,不分地点,农村、学校、小区均被他们“光顾”过,并且胆大嚣张,常常一人尾随监视受害人,一个实施作案。
2011年6月10日中午,杨某、张某二人开着一辆面包车来到新乐市某学校门口,由杨某尾随受害人,张某实施盗窃,将乔某用来送孩子的农用三轮车盗走。
2011年7月8日上午,杨某负责望风,刘某负责尾随监视受害人,张某负责实施盗窃,将受害人停入在市区路边新买的农用三轮车盗走……
该犯罪团伙自2011年3月份以来,先后在新乐市区各医院、小区、菜市场周围及农村等地疯狂盗窃客货、轻卡及农用三轮车,作案30余起。
目前,杨某等4人已被新乐警方刑事拘留,涉案赃物正在全力追缴中。
新乐市公安局 袁薇 卢雪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