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农民头条 >> 浏览文章 |
|
国土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安置补偿不到位不得出让土地中广网北京7月3日消息(记者 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土资源部修订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本月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处置办法加强了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力争从源头上杜绝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介绍说,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明确要求土地出让必须是“净地”出让,禁止“毛地”出让,避免因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 王守智:“办法中规定政府供应的土地应当是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要的基本条件。” 王守智分析认为,这将从源头上杜绝由于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 王守智:“过去毛地出让他钱收回来了,实际开发条件不具备,这个是闲置的主要原因,把这个堵死了。像过去有些高压线没有拆啊,或者是有些地区农民征迁没有完毕啊这些就开始出让,现在规定出台以后是不允许的。” 对于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处置措施也更为严厉。王守智认为,这将有效防止企业在开发过程当中损害公众利益。 王守智:“要收取20%的闲置费,而且闲置费收取之后,不得打入你的成本。开放商不能一手交闲置费,一手涨房价;认定是两年没有开发的话,就要无偿收回。”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说,今后将逐步实现向社会公众公布闲置土地的相关情况。 王守智:“闲置认定书发了以后就要挂到网上,挂在当地,要建立一套系统,适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还明确要求建立开发进度报告制度及闲置土地处置备案制度,王守智表示:“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如果你有闲置地,开发商属于囤地情况,要通知相关监管部门。”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