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不学好,专门抢夺盗窃,自2000年底以来,曾3次因抢夺、盗窃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大肆实施砸汽车玻璃盗窃作案,又第4次进了“宫”。3月7日,井陉县公安局微水刑警队与大案中队联手,经过半个多月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个由3人组成的砸汽车玻璃盗窃财物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团伙,并将屡教不改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某(男,32岁)抓获。
2月21日,该局微水刑警队就连续接到上安、县城周边某运输公司等处4起关于汽车玻璃被砸,车内贵重财物被盗的报警。公安局马上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
专案组侦查摸排工作展开后,民警首先与周边县市区警方进行联系,获悉此前与当天,在新乐市、石家庄市区、鹿泉市、平山县、井陉矿区等地均发生过类似案件,同时查阅本局以往报警记录,发现2009年5月在井陉县城外某酒店,发生过一辆黑色现代轿车玻璃被砸,两个包、一部手机被盗,价值6000余元的案件。当时警方经过很长时间侦查,但一直没有破案。根据这种情况,他们决定将本县现发案与积案和周边县市区发生的此类案件串并侦查,一方面逐个调取了每辆被砸车附近的监控录像,仔细观看,确定作案时段及可疑人员、车辆,另一方面进行现场调查访问,寻找目击证人和破案线索。
专案民警经过半个月的连续工作,根据现场勘查,案发当天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和群众提供的情况综合分析,最终锁定井陉矿区胡某(男,32岁)等3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展开抓捕行动。
3月6日中午,民警获悉胡某在石家庄长安区一家宾馆刚刚登记住宿。7日凌晨1点多钟,当胡某回到宾馆房间后,被守候的民警抓获。
经审讯,胡某供述了伙同他人先后多次砸破汽车玻璃后盗窃车内贵重物品的犯罪事实。胡某自2000年12月份以来,曾因抢夺、盗窃三次判刑共9年11个月,但每次一出狱就继续实施作案。2009年5月份,他刚刑满释放不久,为了弄点钱花,有一天中午,即伙同他人骑着摩托车来到井陉县城外某饭店门口,趁无人之机,用弹弓将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后玻璃击碎,盗走两个包,内有现金2000多元、手机一部和银行卡等物。
2010年11月份,第二次刑满释放后,他骑摩托车转到井陉县城到3502路段的一个洗浴门口时,发现有几辆车,把摩托车停到了公路边,在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后座上见有一个女式包,即掏出弹弓将右后玻璃击碎,将包偷走,包内有1000余元现金,还有一些洗澡用品。
2011年年底,第三次刑满释放后,他更加疯狂,叫上另外两名同伙,商量还是要砸车偷钱花,并决定先在矿区弄几次。于是,便于今年一、二月份,伙同他人先后在矿区和井陉用同样手段,砸破4辆汽车玻璃后盗窃车内物品,其中一次在一辆车内就盗得一个价值6000元的名包和一块价值8000元的瑞士手表。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刑事拘留,另外两名在逃嫌犯正在追捕中。
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安局 李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