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河北:未经批准在地下水禁采区开井取水最高罚20万

时间:2018年09月22日信息来源:新华社 【字体:

 

  新华社记者 李继伟
  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新修订的《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地下水禁采区开凿水井取水者,逾期不封闭的,将被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据悉,条例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等相关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地下水保护节约提供便利,并对有关投诉、举报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有关投诉、举报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不予调查处理的,将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记者 李继伟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河北:未经批准在地下水禁采区开井取水最高罚20万]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7839690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849417744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