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网行动中,潜逃异地8年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李某、马某迫于家庭、社会的压力投案自首。审查起诉阶段,李某、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对于自己因为逞一时兄弟义气,致被害人何某颅脑损伤死亡、自己也背井离乡四处潜逃的往事追悔不已。
2003年5月25日晚,李某、马某等人接到苗某的电话称有人打了他。由于他们都是石家庄市一演艺广场的保安,一听说有同事被打伤,就马上从单位里拿了镐把、墩布把等工具,跟着苗某到了一家美发店门口,对被害人何某棍棒相向。
直到被害人何某躺在地上再也不动时,李某、马某等人才扔掉手中的棍棒,逃回单位。几人在等消息的过程中才弄明白事情的经过:原来苗某当天晚上在公园和朋友们玩的时候,遇到了演艺广场的一名女服务员。女子声称何某喝醉了,在后面追她。苗某护着女子离开后,何某打了苗某头部两拳。于是苗某立刻联系了当保安的同事们来“报仇”。他们得知何某因颅脑损伤不治身亡的消息后,吓坏了,各自潜逃。8年之后,李某、马某二人终于在清网行动中投案自首。
庭审过程中,李某、马某对于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何某酒后滋事之后,李某、马某等人本应通过报警解决纠纷,但是二人却帮着苗某报仇,致使何某死亡,最终使自己从受害方变成了加害方。这不仅致使被害人何某的妻子、孩子失去了丈夫、父亲,也害得自己身陷囹圄,大好年华将在铁窗中度过。 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 巴慧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