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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高速公路上这20种违法行为可举报

时间:2017年08月31日信息来源:牛城晚报

  

■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可奖1000元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河北高速交警邢台支队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广大市民在省内高速公路上举报20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励,最高奖励1000元。

举报包括20种违法行为

  举报类型包括驾驶人异常违法、“两客一危”违法、车辆涉牌证违法、严重动态违法和一般动态违法等5大类20种违法行为。

  其中,驾驶人异常违法包括饮酒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

  “两客一危”违法包括客运车辆违法停车上下乘客或装卸货物、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员;非法(伪装)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车辆涉牌证违法包括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或非法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

  严重动态违法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

  一般动态违法包括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期占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或禁令标志指示通行。

最高可奖1000元

  据介绍,驾驶人异常违法、“两客一危”违法和车辆涉牌证违法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举报,严重动态违法和一般动态违法可以通过微博、微信举报。举报电话:12122,举报短信:18632178888。

  市民举报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通过向举报人指定的手机号充值、指定银行账户汇款、奖励加油卡等方式奖励,奖励从20元至1000元不等。

  对于同一台违法车辆,多人举报且均符合录入标准的,按照举报时间顺序,奖励第一名举报人。

  需特别注意的是,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打电话、发信息和拍照取证。举报人应当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举报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报记者 冀文龙 通讯员 赵建春 张国庆)


(作者:佚名 编辑:he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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