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9月下旬,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等开始酝酿解决“四人帮”的问题。当时,可供选择的办法只有两个:一个是召开中共十届三中全会,用合法手段把“四人帮”搞下去;一个是采取特殊手段把“四人帮”抓起来。
难以决断之际,叶剑英想到了在党的历史上久经风浪、立场坚定、长于谋略的陈云,便委托王震多次找陈云商量。
最初,陈云曾设想用召开中央全会的办法来解决。据姚依林回忆,他去陈云家递交关于江青问题的材料时,看到陈云在家里反复研究十届中央委员会名单,但算来算去,觉得并没有完全的把握。因为十届中央委员会里面混进了许多“文革”中的造反派。鉴于中央委员会这样的组成状况,陈云觉得还是应该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
陈云虽然赞成对“四人帮”采取断然措施,但却坚决反对对他们用死刑。为了清算“四人帮”祸国殃民的罪行,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特别法庭,对他们进行立案审理。
在“国人皆曰可杀”的气氛中,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对主犯江青量刑。许多人主张判处死刑,陈云却力主“不能杀”,认为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有人提出党内斗争也可以杀,陈云依然坚持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陈云甚至最后说,你们坚决要杀,请在会议记录里写上“陈云同志不同意”。
后来,大多数人接受了陈云的主张,江青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又改判无期徒刑,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表现了陈云作为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和远见卓识。
据《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