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晚8:35,山海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值班室电话响起:居民李某报警称其女儿在山海关道南某小区大门外路边被人强奸。
接警后, 刑警大队立即组织侦查员、技术员赶赴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和走访工作。根据受害人描述,侦查员调取受害人行走轨迹周边8处监控,经过查看两个小时的回放视频,民警锁定一辆冀C牌照的面包车驾驶员,发现在李某报警交代的时间和地点内,此男子行为鬼鬼祟祟,四处张望,具有重大嫌疑。随后,侦查员连夜开展工作,最终确定嫌疑人为宋某某。
27日上午,蹲守的侦查员在山海关某景区内将宋某某抓获。经审讯,宋某某交代:6月26日晚20时许,自己驾驶面包车途经某小区大门外时与独行的受害人相向而过,见该段较为偏僻遂心生歹念,于是将汽车停放在路边,跑步追上受害人,在其身后用手臂勒住她,不顾女孩反抗强行将其拖拽至路边荒地处,采取暴力方式控制受害人并强行发生性关系,事后逃离现场驾车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