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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毒”菜农被判拘役6个月为驱除地下害虫,竟然往种植的韭菜地里浇灌农药甲拌磷!济南中院通报一起“毒韭菜”案,被告人潘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近日,济南市济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毒韭菜案”。2016年3月,被告人潘某某为驱除地下害虫,在其自家种植的韭菜地内,使用甲拌磷乳油浇灌韭菜,被济阳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专业机构取样鉴定,土壤检测项目中甲拌磷检测底限为0.01mg/kg,检测结果为0.018 mg/kg;灌溉水检测项目中甲拌磷检测底限为0.01mg/l,检测结果为108mg/l;韭菜检验项目中甲拌磷技术要求为≤0.01mg/kg,检验结果为0.61 mg/kg,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农药含量严重超标。 这批毒韭菜幸亏被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并予以销毁,避免进入销售环节。济阳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将其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于立案当日即将其送至看守所关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潘某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生产的有毒、有害食品尚未进入销售环节,对其从轻处罚。 (作者:山东商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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