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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村干部持刀砍伤村民被逮捕 昨日上午,邯郸武安市西土山乡儒山村居民任领昌伤心地说,他去村干部家中寻问占地补偿问题,没成想竟被对方用菜刀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目前,村干部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当地警方依法逮捕。
据任领昌介绍,早在2006年11月份,儒山村委会为繁荣经济,发展企业,加快小康社会发展步伐,租用大量耕地,其中包括他家的3.28亩耕地。按照“租地合同”约定,每亩每年补偿800元,租期为10年,从2006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据任领昌介绍,早在2006年11月份,儒山村委会为繁荣经济,发展企业,加快小康社会发展步伐,租用大量耕地,其中包括他家的3.28亩耕地。按照“租地合同”约定,每亩每年补偿800元,租期为10年,从2006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任领昌说,前段时间村里暂无村支部书记,村中事务由村委会主任张某主持。今年4月26日下午5时许,他看到张某不在村委会,遂去其家中了解“占地补偿”情况,张某却认为任领昌前来找麻烦、添堵。争执过程中,张某拿出一把菜刀砍了任领昌数刀。 经医院诊断,任领昌背部有两个伤口,分别长7厘米和6厘米,并导致肩胛骨骨折。同时,左上肢有一个2厘米长的伤口,以及右眼球结膜下出血。 5月31日,武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意见通知书上显示,任领昌为轻伤二级。同日,警方以“故意伤害案”立案展开调查。 据警方介绍,事发当天,儒山村恰逢过会,村干部张某在家中招待亲朋好友,受害人任领昌这个时候讨要说法,可能是让对方感觉丢了面子,双方遂发生纠纷,由此造成任领昌受伤。近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张某因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逮捕。 村干部本应想方设法保护群众利益,为何要持刀伤人呢?受害人任领昌认为这起案件的导火索是“土地纠纷”,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从去年11月份到现在已经半年多时间了,占了那么多地却得不到任何补偿。 6月16日上午,记者就儒山村租地发展经济一事采访了西土山乡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乡政府已成立工作组进驻儒山村,相关负责人外出办事无法取得联系。截至6月19日下午,乡政府依然没有答复。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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