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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这三个原则一定不能少!近几年来,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和宅基地问题很是重视和关注,也开始进行着对土地和宅基地进行调整和改革。据悉,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宅基地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宅基地或将实行有偿退出或转让制度,而那些不是试点地区的不可擅自行动。 关于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和转让,也就是在宅基地的买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原则,避免出现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事件发生。 第一、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要先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变更为购买方。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信息变更,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个房屋的主人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和变动。 第二、买卖宅基地可不是那么随意的想卖给谁就卖给谁的,即使是购买者也要有一定的资格才行。据土地新政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所以说,购买者想要购买宅基地必须先将户口迁入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仍然双方依然要按照国家一户一宅政策的要求。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无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遵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标准,如果要是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以后在出现房屋搬迁、改造或者是重建的时候,超出部分将会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最后小编想特别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有这样一条规定,那就是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对于那些将自己家的宅基地进行合法合规买卖或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心做出后悔终生的事情来哦!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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