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霸州市东段乡牛百万村 孟繁礼/文
据媒体报道,某城市一位老妇横过马路时被骑电动三轮车的人撞倒,驾车者逃逸,而紧随其后的也是骑电动车的一位好心青年,立即停下车来对老妇搀扶救助。可当他走到跟前时,却被撞倒的老妇一把抓住裤脚,对围观的人说:“就是这个人把我撞倒的。”这位青年没被这突如其来的指责所惑,而是好言好语相劝大妈“你认错人了”,并且边说边和交警及围观的人一起把老人搀扶到救护车上,送到医院。后来经过交警周密调查取证,证明这位小青年是好心人见义勇为办好事,最终使这位青年得到了好报。
看了这篇报道,我联想到一年来从各种媒体上,以及自己见到听到好人做好事的屡见不鲜,这对弘扬文明之风、发扬道德精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也有一些好心做好事的人成了被告,多一善举却惹来了祸端,好人得不到好报。这虽然是个别事例,却严重干扰了做好人办好事精神的弘扬和深入发展。
那么,怎样做才能避免好人伤心流泪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教育每个公民树立起当一名合格公民就要做好人办好事的思想。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道德标准。毛泽东同志曾说过,人做一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其二,在客观上营造一个人人做好公民办好事的气氛,给好人办好事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在人的精神生活中造就出以文明道德为准绳,以公平对待为底线,能分清事情真伪,让那些昧着良心说假话的人、只为自己得到利益而不择手段颠倒黑白的人在文明道德大潮中无站脚之地。这就要求公众旁观者敢于站出来说真话,让那些办好事的人得到精神上的安慰和众人的同情。最后一点是,要讲道德的公平。所谓道德公平就是在当今法治社会里,能给办好事的好人创造出公平满意的社会环境,对当时遇到事实不清、真伪难辨时,公安司法部门要秉公执法,本着绝不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深入细致调查,公平处理每一个案例,用道德公平给办好事的好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