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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被认定为机动车 今后须持驾照驾驶

时间:2012年07月28日信息来源:不详 【字体:

本报讯(记者安然)记者上午从交管部门获悉,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大量存在的“老年代步车”已被正式认定为机动车。据一线交通队介绍,对年轻人无照驾驶“老年代步车”并屡次上路的,将视情节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但如果驾车人当真是55岁以上的老年人,民警则会首先进行劝阻,再次发现时,则视情况处以扣车、罚款等处罚。

近年,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在朝、海、丰等区大量出现,部分车辆体型较大,甚至会被人误认为变种的QQ轿车,其中有些车的最大时速远高于50公里。然而,安全防护、制动系统等各类机动车的性能指标远不能与真正量产的汽车相比。一线交通民警发现,目前这些车常被用做载人载货的营运车,驾驶员也往往并非老年人,给自身及周边其他车辆、行人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4月下旬,交管部门开始针对“老年代步车”泛滥状况进行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将完全依照机动车方式进行管理,这也意味着,凡没有取得驾照者再驾驶“代步车”,也将被按照“非司机驾驶”的条款被拘留。由于“代步车”势必无法上牌,警方还将依法扣留车辆。车主需提供车辆合法来源之后方能被发还。

但记者了解到,在真正执行时,警方对55岁以上老年人会使用更加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以劝导、教育为主,如劝阻不听,屡次上路,才会当场扣车,消除其违法行为。

记者同时获悉,时速超过50公里两轮电动车以及各类电动三轮车也同时将按照机动车管理,驾驶者需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照。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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