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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不是强征土地的借口
真正的城镇化,应该是农民的福音,我们看到的应该是他们的笑脸,而不是无奈的眼泪。
最近发生的强行储备土地事件中,当地村民已经种植的作物被毁,行将收割的小麦、即将上市的蔬菜和已经进入盛果期的果林,都被铲除,多人被打伤、拘留,村民只能跪地哭诉。
事件引发舆论愤怒之后,当地政府称是要发展高效农业,探索发展新模式。
“新模式”的驾临,就是这样让人欲哭无泪。这像不像历史上工业革命模式的来临呢?两回事,但有点像。
被强行储备的土地,只有300多亩,被打被拘的农民也只近10人,放在这个时代,似乎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是一个不足挂齿的插曲。像人们赞美新大陆的发现和开拓,却忽略土著居民大量消失的历史。那些痛苦被视为必然的淘汰过程,伤痛被视为进步对落后的必然埋葬。
今天,人类已经文明到足够反省进步逻辑下的野蛮,发展不再被认为能够合理地摧毁人们的生活。但我们还是能时常耳闻类似强征土地的事件。
当地政府的“新模式”,是将土地转让给一家公司去开发高效农业。这与其说是一个工程,不如说是一项秘密。这一意图,既未向土地被征用的农民说明,也可以无须报经国土部门的批准,无须报经县政府备案。相关部门未必就不知情,但不经程序,好处是可以避免程序上的可能困难,而且在问题暴露时,相关部门似乎可以不必承担责任。但对于农民,地方政府要拿走他们的土地,却可以完全无须同意、无须沟通,开出行动队就行。
中国的农民,跟土地打了几千年交道,他们有土地经营权,每个地方都签订了承包合同,而且一签三十年五十年。这个合同,当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在一些强征农民土地的地方,有的时候法律的声音太过微弱,说征就征了。农民的土地强行被拿走时,除了无奈,还有什么办法?
当地政府极力推行“新模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收走,转让给高效农业的公司。积极性从何而来呢?他们当然可以扯出“为农民办好事”的说辞。然而,农民是否会得到利益,却是不可知的。他们的土地被收走,公司将与乡政府和村集体分成。经过土地征收,乡政府成了土地的直接受益人。村集体的分成,跟农民个人之间有什么关系,还曲折得很,在不少地方,村集体收益变成了村官们的收益。在一些地方,所谓的“新模式”,就是把农民排除出土地及其收益的模式。
一些地方在“新农村”过程中,把农民请上了楼,但农民住上楼房的同时,他们失去了熟悉的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站在家乡的土地上,可是那里似乎已不是他们的家乡。
很多人在关心土地的“使用效率”。一家一户的土地耕作是无效率的,种植的东西卖钱不贵是无效率的,一家有一块宅基地也是无效率的。在一些地方,他们认为无效率,他们就有理由去征收。他们并不管土地原本属谁所有,也不管土地使用权在谁的手中,只要他们有“效率更高”的土地使用计划,就能够堂堂正正地把拥有土地的人撵走。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就来出力,动用各种手段,将农作物从土地上铲除,让农民远离土地。在一些地方,效率,俨然就是法律。
我们正在经历一个大发展的时代,我们正在经历一个农民与土地分离的时代。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我们正在努力实现城镇化。但是我们追求的应该是科学的城镇化,我们实现的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生活的提高不仅是物质上的,而且也是精神上的。真正的城镇化,应该是农民的福音,我们看到的应该是他们的笑脸,而不是无奈的眼泪。
现代快报评论员 刘洪波
网友跟评
陆先生:看了刘洪波老师的评论,真是百感交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我国土地管理法有规定,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地方政府凭什么不征求农民的意见就强买强卖?有什么权力强行把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麦子果蔬铲掉?他们难道忘了民以食为天,农民靠土地生存的道理?地方政府卖地以后做什么,口口声声要发展农业,其实是大搞景观工程,开发商品房,农民得不到什么好处。有的干部通过卖地大肆挥霍,中饱私囊。这不是胡来吗!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这里也有,我有个朋友搞工程的,说政府的钱好赚,土地值多少钱不要紧,关键是他个人有多少好处。对这种乱卖农业用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光批评曝光远远不够,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土部:严防违法违规征地 杜绝暴力征地行为
针对近期个别地方相继发生的暴力征地事件,5月13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知》提出5点明确要求:
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
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行为。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对本省(区、市)内征地工作组织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征地政策措施。各地区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了解当前征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完善政策措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得到合理补偿;要按照被征地农民权益不减少原则,实行留地安置或留物业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要按照发展权益均等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将有稳定收入、风险小、易于管理的项目配置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营,确保被征地农民成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指导农村集体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少数人侵占集体土地收益;要完善征地实施程序,落实征地信息公开要求,让群众充分了解征地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征地中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
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征地实施中,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做好征地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征地实施中一旦发生矛盾冲突,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
落实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监督问责。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相关恶性事件。
周士刚(廊坊市固安县宫村镇):
权力滥用 应该重视
那天遇到一个公务员,当聊起大片的耕地都被企业占了,农民以后干什么、有什么生活保障时,谁知这位官员竟说“农民没地好啊,打工也不错”。吃皇粮的干部和工人退休后钱肯定够花的,农民老了有什么?仅仅靠每月60元养老金?拿上次东南亚金融危机来说,沿海地区的工厂停产,工人停业,许多国外人士纷纷发表见解,说中国可能要发生大事。他们认为来自中西部的几千万农民工没了工作以后,肯定会闹事。但这种情形没有出现,原因就是这些农民工家里都有耕地,仍然能解决温饱问题。农民工,顾名思义就是外出是打工者,回家后就是农民。
去年有机会随大型采访团奔赴我国的西部,途经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宁夏、陕西、甘肃然后到青海。你要没有去过,根本无法想象,沿途净是群山、沙漠、戈壁,真正能种庄稼的土地很少,有的地方竟寸草不生。想象中的地大物博,真正能养活人的地方确实不多。那次回来我才感觉耕地的重要!
强征土地现象现在比较普遍,究其原因还是利益驱动,有关部门也好、开发商也好,说白了都是为了钱。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尤其公权力的滥用,给征地蒙上了许多阴影和色彩。如果地方政府都不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事办事,你怎样让你的人民守法遵纪?现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做什么生意都不如倒腾土地,干什么都不如买下几分地”。一个邻居,前些年在城乡结合部买了2亩地,几年前被开发商占了,一下子赚了300多万,现在又后悔了,要搁现在得值500万。当下,勤劳致富已是一种概念,一夜暴富的心理更加强烈。国家该重视这种现象了。
任玉春(邯郸市曲周县):前几年我的耕地被占了,我找当时的乡党委书记,不管,找县信访局,不受理,找邯郸市土地局信访办,有个人说“在我们这不合理在法院就合理了”。找到省里都没顶事,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咱农民报“民事关注”版给帮忙解决了。
农民互联网网友(衡水市故城县):我们郑口镇张庄村的土地收麦以后就不能种啦,让当地的政府部门一夜之间旋平啦。没手续,没给钱,无说法。强占几百亩啊,老百姓看在眼里疼在心,说什么开发植物园,种粮食比种观赏植物不更好吗?
nongmin(衡水市武强县):我是西岔河村的,我家的地就被征了,村里截留补偿款,可气。
网友无奈:破坏中央政策的往往并非农民,而是握有政治和经济权力的基层官员及开发商,因此,农民大部分维权是在体制内进行的,是寄望于更高一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比如进京“告御状”。近年各地频繁爆发的“群体性事件”,其出发点,也是农民需要强烈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