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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过家家”
我有个朋友,是个女的,叫丽云(化名),是妻子原来的同事,人很实在,还来我家住过两天。
妻子昨天告诉我说:丽云大年初一被她丈夫揍了一顿,现在抛下一周多的孩子,跑到石家庄她妹妹那里去了。又要闹离婚了!
之所以在这里加个又字,因为这是她第二次婚姻,而且仅仅过去了两年时间。
记得两年前,那个时候她在安平上班,和妻子在一个公司做业务。因为她嫌弃丈夫不会挣钱,抱怨日子过得贫困,决意和丈夫离婚,我当时没有少劝她。我说你们现在有了孩子,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要顾及孩子的感受。任凭我磨破嘴皮子,还让《河北农民报》的编辑老师来劝她,但是,她十分的倔强,打定主意要离婚,并且给出的理由十分充足。
其实,我知道,男人谁不愿意把日子过好啊!但是,每个人的能力不一样,国家主席哪个人不愿意当啊,但是最后只能由一个人来当。作为女人,一定要知足;如果不知足,可以自己有能耐去施展啊!靠结婚改变命运无可厚非,但是,一旦结婚生了小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任。
在她的一再坚持下,丈夫纵使万分得不愿意,法律还是遵从了她的意见。
离婚后,她接连又和几个男的有了接触,并且还跟一个男的怀过孩子(打胎),因为她们家和这个男的要两万块钱!所以最后也没有成。
现在她的这个丈夫,是她通过网络认识的。我对她说,再婚一定要慎之又慎,要充分和对方相处一段时间。可是,她好像怕自己嫁不出去似的,认为人家有钱(其实,是骗她的),就匆匆忙忙地“梅开二度”。
我建议她说,既然再婚了,千万不要着急要孩子,两个人要进一步了解了解,看是否情投意合;还要考察一下他的家庭,因为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情,女方走进男方的家庭,让他的父母和亲友接纳是需要时间的,特别是对方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孩子。
其实,如果女方草率地走出一桩婚姻,多数是会遭到孩子,丈夫,公婆愤恨的。离婚后,丽云想去学校看儿子,并且给儿子买衣服。孩子的爸爸、爷爷奶奶坚决不让她看,并且让孩子把她给的东西撕碎。在前夫一家看来,你就是个没有良心、臭不要脸的坏女人。虽然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现实是残酷的。
如果再走进一个也是离异的家庭,多是会遭到丈夫的孩子、前妻的戒恨的,丈夫的家人也需要时间才能接纳你。事实证明,这个论题是正确的。丽云再次走进婚姻,无论自己怎样对待丈夫的儿子,怎么样千方百计对他好,孩子总是不接受,并且丈夫的这个儿子个子很大,多次打她。丈夫的前妻也借探视儿子之机对她怒目而视,婆婆也对她十分的不友好。
可是,她仍然把我的劝告当做耳旁风,急匆匆地又生了个女儿。她以为,有了孩子就能赢得丈夫一家人的好感。
但是,事实证明她又错了。起初丈夫对她还可以,因为丈夫也是赌气再婚来证明给前妻看的,可当新鲜期一过,家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在一起,爆发冲突是在所难免的。
如果说去年冬天的时候,她为了避免和丈夫的家人发生矛盾,不惜盘出了自己的服装店去城里找丈夫,两个人在一起矛盾少了许多。
可一旦回到家里,多时积攒的矛盾一下子就爆发出来了。丈夫原来是个脾气暴躁爱玩爱耍的主儿,终于在大年初一狠狠地揍了她一顿。
我曾经说,离婚的男女多多少少都是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的。你和一个人不对脾气,就很难和其他的再婚对象对脾气,很多离婚的男女第二次婚姻往往并不如第一次婚姻,所以,想通过再婚改变生活的想法还是要万分慎重。
我这样说,不是说不能离婚,而是说婚姻岂是小孩子“过家家”,一定要充分地和对方生活一段时间,看看是否情投意合,家人之间是否能相处愉快,如果感觉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另一半,再考虑要孩子也不迟。
衡水市饶阳县读者 刘雅林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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