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李家营乡副将沟村全体受害村民代表:吴占东、李少华、吴占坡。
兴隆县李家营乡副将沟村原村主任,8年贪污挥霍公款220余万应严惩。吞村民集体资金,贪污修路款,乱砍盗伐等诸多违法违纪事实,请求派员依法查办其任职期间的各项账目开支去向,依法追究其违法行为。
事实和理由:
一、请求实地核查我村修路(主、辅路12.84千米,支出1092435.81元)的实际支出情况。经我们村民代表实地丈量(路宽、厚度均不等)共修路长为10.386公里,与县、乡审计报告之数据12.84公里相差2.454公里,而且所用石料都不是修路所订《协议》规定的机破石子均为不花钱拣来的河卵石。
二、查办其将我村姚家庄东沟的公益林通过不法手段变为自然林进行乱砍盗伐,并将所卖各处山林款120余万元挥霍一空的违法行为。
三、请求严查我们村租车费28614元、打车费176098元、小工费284345元等诸项费用伪造单据的违法行为,单据未经经手人签字就入账和其变相贪污的违法行为。
四、严查其将我们村2004年至2011年总收入2232870元挥霍一空,白条顶帐651682.71元,原会计手中未入账白条10多万元(合计80余万元)的贪污违法行为。
五、严查其将上级拨付我村村民的危房修缮款未如数发放到修、建房户手中而私自侵吞的违法行为。
以上举报皆有事实依据,为了及早水落石出,还村民公道。特请求省、市政府领导派员立即查办其违法行为,不严查何谈清正廉洁,不严查何谈法律之公正。敬请查办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