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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剪报》文选(2053)不敢告者则不为 [收藏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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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chuntai 发表于:2015/4/10 5:10: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再剪报》文选(2053

不敢告者则不为

晏建怀

    明代高僧莲池大师《竹窗随笔》载:“赵清献公尝自言,‘昼之所为,夜必焚香告天,不敢告者则不为也。’吾以为如是之人乃可学道。”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赵清献曾自己说:凡白天所为,必先于头天晚上,整衣正冠,焚香告天,不敢告者则不为。莲池大师认为,像赵清献这种精诚所至的人,才有资格参禅悟道。

    赵清献进士出身,曾任武安军节度推官、江原知县、殿中侍御史、右司谏、成都知府等职,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以为人正直、立朝刚毅著称。任御史期间,他敢于直言,弹劾不避权幸,曾使违法乱纪的宰相、枢密使、翰林学士等位高权重者罢官去职,人称“铁面御史”。最值得一提的是,赵清献做官四十余年,不仅在朝中任过要职,而且任过多地一把手,但无论从油水多足的地方离岗离任,都仅“一琴一鹤自随”。由此看来,赵清献所谓“不敢告者则不为”,正是他敬畏法度、洁身自好的坚定表白。

    河北正定已故作家贾大山,也是一位“不敢告者则不为”的身体力行的楷模。他曾在《灯窗笔记》一文中讲到赵清献的故事,并说:

   “我也想效法古人,昼有所为,夜有所告,以摄意心。告天?天无言。告地?地无语。告妻?夫妻相爱情深,难免护短。踌躇间,看见小孙女,活泼可爱,一片天真,也懂事了,于是得一方便法门:昼之所为,夜必告小孙女,不敢告者则不为也。”

    连在小孙女面前不好启齿的事情都不为,可见贾先生律己之严。

    敢为与不敢为,一字之差,千里之别。不敢告而敢为,则私欲战胜良知,利益挑战法度,这种人缺乏敬畏之心。世上之所以有那么多丑恶之人、丑恶之行,大都是因为缺乏敬畏之心,什么都敢贪,哪怕是灾民的救命钱;什么都敢吃,哪怕是濒临灭绝的物种;什么都敢排,哪怕是致癌的污水;什么都敢卖,哪怕是初生的婴儿……较之行为上的大胆,这些人在言语上却往往谨小慎微,稍露破绽则千般掩饰万般否认,对同谋者尚且守口如瓶,更遑论“焚香告天”了。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能笑到最后的,绝对不是敢于冲破法律、挑战良知、看似强悍的“敢为”者,而是“不敢告者则不为”的表面柔弱者。老子说:“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意思是敢于挑战天道人心的将自取灭亡,敬畏天道人心的则终其天年。

    一有风吹草动,有人便如惊弓之鸟,一旦东窗事发,还得锒铛入狱。因此,在国外拥有别墅的也好,用汽车拉茅台酒的也罢,最终不过落了个空无一物。不能告人的注定不能为人所承认,不敢告天的终究不为天地义理所容。

    【《人民日报》】 载第594期《再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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