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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女硕士征婚被骗生子 状告百合网索赔50万元 [收藏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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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ant66 发表于:2013/3/20 16:35: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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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该女士称,交往一年后发现自称单身又是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蒋先生其实是个已婚农民。

近期,利用婚恋网站交友诈骗的案件频频曝光,各网站在配合公安调查之后,有的又面临被骗者的民事诉讼。3月19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女硕士征婚被骗生子,告百合网索赔50万元案。

女硕士小芳起诉称,她通过百合网认识了所谓的诚信会员蒋先生,交往一年后发现自称单身又是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蒋先生其实是个已婚农民,不仅身份是假的,连年龄都是虚报了10岁。而这时小芳已经被蒋某骗走了十几万元,并怀孕在身,最终在生下孩子之后,小芳报案将蒋某送进了监狱。

小芳认为百合网没有对蒋某的年龄等基本信息尽到审核义务,没有建立起他们所标榜的源头防范的屏障,导致她上当受骗。她说,本来这个诚信会员是百合网为了更有效提供服务,每一个注册的人百合网都给予一个认证的标志,比如身份证核实、手机号码核实、视频认证、学历证书认证,通过一项认证就会给一个级别,五级是最高的。小芳认为对婚恋提供商而言,对注册人的婚姻状况进行核实是基本的义务,就像传统的婚介所面对证婚者以及应婚者的婚姻状况都要进行审查,已婚是不能予以登记的。因此,小芳向法院起诉向百合网索赔50万元损失。

对此,百合网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并称民政部门也没有和法院、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查询、交换以及户口信息变更,国家目前没有权力部门能够查询准确的婚姻登记信息状态,登记机关不具备婚姻登记材料真实性的审查能力。即便是国家机关也不能随意审查公民个人婚姻状况信息,作为百合网来讲它客观上没有这个能力去查询婚姻状况信息,为了更好的享有这种服务,他们主张会员应按照法律要求向百合网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随时更新,同时应该就是自省的审查或者面对对象的信息,他们强调说,现在原告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她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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