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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剪报》文选(1631)两高严打环境污染犯罪 [收藏主题] | 转到: |
liuchuntai 发表于:2014/2/8 15:23: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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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剪报》文选(1631) 两高严打环境污染犯罪 致一人以上重伤即定罪 高 健 污染环境罪是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将其入罪要件调整为“严重污染环境”。 最高法、最高检日前发布司法解释,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门槛,列举了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标准。其中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等。 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或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北京日报》] 载第535期《再剪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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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chuntai 发表于:2014/2/9 6:56: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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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jindong 发表于:2014/2/9 22:04: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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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chuntai 发表于:2014/2/12 8:00: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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