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通
    

账号  

密码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农民论坛 >> 乡村振兴 >> 农民与法 >> 查看帖子

751

查看

0

回复
主题:8月1日起,警察执法不能随意拍摄,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 [收藏主题]  
handanren 当前离线

175

主题

33

广播

1

粉丝
添加关注
级别:一年级

用户积分:1308 分
登录次数:399 次
注册时间:2007/8/7
最后登录:2024/3/28
handanren 发表于:2023/9/20 9:29: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为什么民警实施抓捕时,禁止周围人用手机拍摄?
  很多人中了短视频的“毒”,不光只是看看别人拍的视频,自己遇到新鲜事也会拍摄分享。但需要注意的是:
  路遇警察执法,不要随意拍摄,不要影响民警的正常执法行为,将视频传播到网上也是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除此之外,以下注意事项,请周知
  不是什么都能拍,想怎么拍就怎么拍
  01围观执法现场不要过分贴近民警
  越靠近现场,意味着越给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风险,还很可能会影响警察办案,例如破坏现场、泄露案件侦查信息、有可能被误伤、被劫持等等。
  过分贴近执法人员面部的拍摄行为,已经是有挑衅和侮辱的成分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妨碍执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要提醒一句:被执法当事人以拍摄视频、照片为名故意妨碍警察执法适用于该条;围观人员以阻碍民警执法为目的的拍摄(闯入中心现场、拍照时辱骂、诽谤办案民警)同样适用于该条。
  远离执法现场有以下几点好处:
  保护现场
  案件保密需要
  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
  不干扰到执法或现场勘查工作
  02切忌破坏、冲闯警戒带或擅进警戒区
  为了维护特定区域的治安秩序,民警在工作中经常要设置警戒带、警戒区。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行为,影响了民警正常履行职责,破坏了现场秩序。
  因此,提醒大家只要见到公安机关设置了警戒带或警戒区的,一定不能冲闯,否则将会触犯法律受到惩罚。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
  对破坏、冲闯警戒带或擅自进入警戒区的,经警告无效,可以强制带离现场,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不该问的不要问
  在执法现场,别当“好奇宝宝”,不要向民警发问或者干扰正在执法的民警。民警在与犯罪嫌疑人对抗或纠正违法行为的过程中,精神往往处于紧张状态。此时还要应对无关群众的发问,无疑会认为对方是在添乱,甚至会认为你是同伙。
  如果对执法活动有意见,应该立即拨打110举报反映(全程都有记录和录音)。也可以用手机拍摄下来,留作证据。但切忌现场干扰民警执法。
  04要有边界意识,不该拍的不要拍
  要有边界意识,不要影响民警的正常执法行为,不要拍摄敏感的案件现场或侵犯当事人的隐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正在侦查、预审的刑事案件的具体案情和侦查、预审工作情况都属于国家秘密,其中包括案件的询问、讯问笔录,案件的现场勘查、现场照片、走访调查等情况。
  警察泄露国家秘密是违法的,其他人员窃取、泄露以上内容同样也是违法的。轻则现场民警会对你的拍摄行为进行警告,要求当场删除照片,重则会被拘留。
  随意拍摄执法抓捕活动,可能会暴露警方行动。拍摄涉及抓捕毒贩、涉及国家安全等的执法活动,很可能会暴露民警的身份,陷他们于危险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9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05视频切勿随意剪辑
  将执法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要承担法律责任。
  有些掐头去尾的小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本身不能起到还原事实真相的目的,更多是传播者为达到某些不法目的,创造舆论氛围。
  公众如果通过这些视频认识事件,就会缺乏连贯性,看得到开头,看不到结果。往往事实得到澄清后,所造成的危害也得不到弥补。多个案例说明,传谣有风险,发布要谨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06听到“警察打人”切莫起哄
  在网上,有过现场高呼“警察打人啦”的短视频。当事人企图通过高声喧哗,引起注意,煽动周围群众的情绪。如果你正处于这类现场,务必小心!
  这类当事人常常伴随酗酒、吸毒或者刚刚经历过现场斗殴等情形,情绪呈现亢奋、暴怒等状态。酒精、毒 品、过量的肾上腺素,是多数暴力犯罪的根源。他们常常不按常理出牌,随时可能做出过激的事情。
  警方提示
  以下拍摄行为会被拘留
  1、过分贴近民警面部,带有挑衅性的拍摄行为。
  2、拍摄过程中反复向民警发问或故意滋事谩骂,以监督为名逃避处罚的。
  3、拍摄行为影响到民警、救护人员的正常履职且经警告后拒不改正。
  4、未经允许拍摄暴恐、反扒、缉毒、凶杀等涉及侦查秘密的现场。
  5、拍摄后故意歪曲事实、恶意传播的。
  6、拍摄行为侵犯案件当事人、证人隐私。
  一线民警执法不易,慎做“围观者”
  不要给执法民警添麻烦
  不该问的不问
  不该拍的不拍
  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安全!
  来源:小警之家
 分享到
  支持(0) | 反对(0) 回到顶部顶端 回到底部底部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Powered By nongmin.com.cn 2013版
农民互联网 © 2006-2012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