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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司法部: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 [收藏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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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anren 发表于:2023/9/20 9:25: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司法部新规进一步提高法援便民服务。8月23日,司法部公布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法》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增加法律援助服务形式,并专章规范法律援助的程序和实施,明确规定了申请、审查、指派等程序以及特殊情形的处理要求。
  在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方面,《程序规定》有哪些新规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介绍,为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便民服务的要求,《程序规定》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服务方式。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更新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等信息,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为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二是简化申请手续。明确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但如果申请人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三是优化办理流程。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审查的主要内容、认定申请人经济困难的标准,规范了法律援助机构异地协作核查的程序。四是主动提示进行异议审查。考虑到法律援助具有即时性,为避免申请人因怠于行使权利,导致群众自身权益受损,新增加了异议审查申请时限的要求,申请人、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或者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设立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异议审查。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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