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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月1日《燕赵农村报·法治》 [收藏主题] 本贴被认定为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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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22/9/6 8:44: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资讯·法治
2022年9月1日  星期四
责任编辑 孟燕君  电话 15933611158  邮箱 9216998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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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为村委会办事出车祸受伤,
算工伤吗?
  案 情
  邢台南宫市贾侍郎村贾志磊问:
  我在村委会任委员。那天在去镇里为村里办事的途中,骑电动车在一路口与一开带棚电三轮相撞摔在水泥路上,电动车摔坏,左腿皮肤摔破,右腿两处青瘀。
  当时,我只到卫生院进行了简单处理,事后多天右腿青瘀处疼痛不止,去医院拍片,发现是内部瘀血所致,吃药加外部喷搽,将近一个月才好。
  我想问,我为村里办事途中因车祸摔伤,算不算工伤?村里是否应给我医药费、误工费等补偿?


  说 法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电话:13231163872)答:
  在为村委会办事过程中因车祸受伤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必须先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可知,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企业,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等法律规定的用工单位,实务中,村委会也无法到社保机构开户缴纳社保,如认定为系用人单位,则社保关系无法处理。因此,实践中作为一般雇佣关系更为合适(类似于家庭雇佣的人员)。因此,村干部受伤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
  在为村委会办事过程中因车祸受伤,首先由与之发生交通事故的对方根据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责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损失和造成的车辆等损失。如果对方给予的赔偿低于自己受到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剩余部分应该由村委会予以赔偿,也可以要求村委会对自己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先行赔偿,然后将向肇事者追偿的权利让与村委会行使。
  村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受伤算不算工伤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观点也不同,我们的观点,是在总结一些法院判例的基础上给出的观点,仅供参考。


身边法治
未作告知给树喷药 蜂群死亡按责赔偿
  某作业单位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在田间路边喷洒农药,致蜂农的蜜蜂大量死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某作业单位赔偿蜂农因蜂群死亡导致的损失。
  法院查明,蜂农曹某常年在其承包地附近道路旁设置养蜂场地。2021年6月1日上午,某作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未向曹某所在村委会申请喷药的情况下,对田间路边的杨树进行防虫喷药作业,药液直接飘落在曹某的养蜂箱上,造成31群蜜蜂先后死亡。蜜蜂死亡时正值花期,是蜜蜂采蜜的最佳时期,蜂蜜产出较高且质量较好,售卖价格比市场价高出许多,某作业单位的行为让曹某一年的收益化为泡影。事发后,曹某多次找到某作业单位协商均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蜜蜂、蜂蜜、蜂王浆、蜂花粉以及蜂箱等各项损失共计10.43万元。
  被告某作业单位辩称,为林木喷药行为属于正当的病虫害防治事项,蜜蜂死亡与喷洒农药没有因果关系,工蜂寿命为40至50天,如果5月份开始采蜜,6月份是蜜蜂的正常自然死亡,故不同意赔偿。
  经过密云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某作业单位同意赔偿养蜂人曹某6.5万元,并即时履行。
  本案主审法官鲁跃晗表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某作业单位在对道路周边的林木喷洒对蜜蜂有严重杀伤效果的农药时,应当提前了解周边农业生产情况并告知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殖户。如果相关作业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而直接喷洒农药,导致养殖户蜜蜂大量死亡的,应当认定具有一定的过错,产生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损失数额认定方面,鲁跃晗介绍,蜜蜂能够通过制造花蜜创造价值,人工养殖的蜜蜂不宜认定为普通财产,属于生产工具的范畴。对于生产工具的毁损,除应当赔偿生产工具本身的价值外,还应赔偿因此可能丧失的生产经营收益。一般情况下,可依据正常年景蜜蜂生产蜂蜜、王浆、花粉、蜂胶等蜂产品的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也可以委托专门的机构,如蜂业协会,进行评估鉴定。蜂业协会作为管理养蜂业与蜂产品生产销售的专业社会团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就蜜蜂死亡造成的损失作出评估。
  张雪泓


法案故事
为娃上学动歪心思
发现被骗追悔莫及
  近日,邯郸市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秦某某诈骗案宣判,被告人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21年6月份,冀某某等多名家长为让孩子能够在县城初中上学,开始寻找途径。通过熟人认识了秦某某。秦某某得知冀某某等家长的心思后,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够办理在县城初中入学事宜,不过需要“费用”。家长为了孩子,也就“托关系”“投门路”,动起了“歪心思”,只要能够上县城初中,掏点钱也就认了。后秦某某以每名学生一万到两万不等的数额,陆续收取冀某某等人十多万元涉及十多名学生的入学费用,然而待到开学时却仍旧没有任何音信。
  家长们经多方打听才知道,秦某某收取钱款后,没有通过任何途径办理入学,也没有任何能力能为学生办理入学,将收取的“学费”也都用于个人房屋装修、购买家具、偿还欠款等。家长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但钱款早已不见踪影。最终,学生们既耽误了入学时间,家长们又损失了血汗钱,导致人财两空,追悔莫及。
  据了解,当前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学均有一定的政策条件,基本上采取的是划片就近入学。各位家长一定要提前通过官方通告、正规途径了解入学政策,切不可盲目“托关系”“投门路”,最终只会花冤枉钱,达不到让孩子上学的目的。
  李长胜 张永谦


自愿认罪却不认罚
不能依法从宽处理
  福建省龙岩市一男子因涉嫌盗窃罪受审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却针对量刑问题讨价还价,是否还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近日,龙岩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起案件作出了终审裁定。
  2017年6月到12月,陈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满释放后,他仍屡教不改,因多次盗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有期徒刑9个月。
  2021年,陈某某在第3次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盗窃一个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的名牌包。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但认为对其所盗窃的名牌包的鉴定价格偏高。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自愿认罪,但不同意公诉机关对量刑建议。对于只认罪不认罚的,应回归标准化量刑,结合其系累犯和当庭的认罪态度,认为其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罚金4000元。
  陈某某不服刑期和罚金,提起上诉。龙岩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王莹 陈立烽


涞水:
“赛狗追兔子”开赌场
“设局人”被逮起来了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保定市涞水县公安局将“黄赌毒”违法犯罪作为一项打击重点,广泛收集信息,深入摸排违法犯罪线索。8月2日,该局石亭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非法为多人赌博(赌狗)提供条件、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梁某。
  7月19日,石亭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在石亭镇某村附近,有人以“赛狗追兔子”为噱头开设赌场。通过几个日夜工作,办案民警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非法赌狗的不法事实及活动轨迹,最终于8月2日凌晨3时,在石亭镇某村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梁某对非法为多人赌博(赌狗)提供条件、开设赌场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贾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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