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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件事说明了什么? [收藏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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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虫 发表于:2022/7/3 5:52: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三件事说明了什么?



       近日(2022.6.27.)及4个月前的2月21日,作者亲历了3件均为到区(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事情,都碰到了不大不小的麻烦。

       第一件事:6月27日上午9:40左右,作者到河北省衡水市第六医院(冀州区医院)给老伴办理出院手续。在出院办理窗口(位于住院楼1楼大厅西侧),被告知:先需要“重新确认‘社会保障卡’”。作者问:“到什么地方去确认?”工作人员用手向对过指了指说:你拿着“社会保障卡”,去对过“医保”窗口。作者一看,“医保”窗口就在同一大厅的东侧 4米处。作者到“医保”窗口说出了要求后,工作人员问:“为什么‘重新确认’?”作者回答:“西边让来的。”工作人员说:“怎么办呀?”作者回答:“我怎么知道呀。”

   等了10分钟后,工作人员说:“可以了,去那边吧。”作者没有看到盖章、打电话等,过去就办妥了出院手续。

       第二件事:6月27日上午10:30左右,作者到衡水市冀州区“社保局”去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待遇申领表”。工作人员告知,除去填表外,还需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4件东西,其中1原件、3复印件。作者说:“4件都有原件,没有复印件,行吗?”答:“不行。必需要复印件。”作者出去复印后才办妥。

       作者想:该机关有台复印机,群众不就不跑一趟、花钱了吗?

        第三件事:2月21日,作者去冀州区政务大厅办理“房产证”,工作人员告知: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主与配偶的结婚证,一样也不能少。

    作者老两口,均70多岁,结婚已经53年,结婚证早已经找不到了。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到民政局补

        作者不说补办结婚证的事,而是说,《居民户口薄》上盖有“河北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的红色印章,完全可以证明老两口是夫妻(《居民户口薄》的个人页上注明:作者是户主”;老伴与“户主关系”是“妻”)。《居民户口薄》每人的个人页上都盖有“冀州市公安局户口专用市区派出所”和“户警马丽萍”2枚红色印章。既然《居民户口薄》能够证明老两口是夫妻,为什么还必须要结婚证呢?

     以上3件事,都是民众必办的民生问题,都是民众必须需要国家机关、单位办理的。遇到的麻烦,谁的责任呢?能否改正乃至避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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