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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0年 农村的9个开天辟地 “第一桩”(五) [收藏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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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虫 发表于:2019/5/27 23:07: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好出行

       感慨最激动的一桩,有了好的道路,有了经济条件,出行十分便利。

      出行,无论何地、何时、何人,都是生活中的必须,都是难能弃离的。

      从千百年来到新中国建国前,冀州人的出行方式,是很原始落后的。或者步行,或者骑驴,或者(有钱、有势人)坐车、坐船、坐轿。建国前至改革开放前,冀州人大都是几辈子也没有坐过汽车、火车等机动车。

      现如今,农民要出行,畅通、快捷、方便。路程近,可以开摩托、开电动车(含二轮、三轮)、开私家车,也可以打的、坐公共汽车、公交班车。路程远,“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天上飞的”任意选,可以坐汽车、火车、高铁、飞机、轮船。现在,冀州各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和部分村庄通有至区的班车。还有区通往衡水、枣强、新河、南宫、德州、邯郸、邢台、石家庄、天津、北京等等周边大中城市的班车。客运线路有近百条。《冀州市(冀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和《冀州统计年鉴》载:冀州人均交通费,1988年2.7元;1992年3元;2006年51元;2012年 80.75元。

      出行,还有个道路问题。

       建国前的道路。冀州建国前的道路,概括讲,全部是土路,窄(狭窄)、烂(凸凹不平)、弯(弯曲不直)、没人管(没人维修养护)。土路难走,好天气,暴土扬场,颠簸难忍。如赶上阴雨天或刚刚雨后,出门上路,那就倒霉了:人步行,泥粘得掉鞋;牲口拉车,泥粘得走不动。

       建国后,尤其是1978年后,冀州的道路建设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土路变成硬面路,而且四通八达。1978年前,冀州有4条过境的柏油路,途径10来个村庄。现在,硬面路“村村通”,而且,域内还有高速公路,还要建通用飞机场。市区有火车站、高铁站。



民告官

       感慨最想不到的一桩,就是人民百姓可以控告“当官”的。

      “民告官”,是俗称,它说的是行政诉讼。这彻底改变了千百年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恶习。

      它产生于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80年代后期。1990年10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使“民告官”纳入法制轨道。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赔偿法》,使“民告官”更趋完整。

       “民告官”,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法制健全的实例,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有效维护了作为弱势的个人或单位在与国家行政单位交往中的合法权益。个人或单位,当遇到人身权或财产权被行政侵害时,比如,被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以控告国家行政机关。“民告官”,不仅维护了个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而且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据统计,全国受理“民告官”案件,1990年至2003年,80多万件;2007年上半年4.7万件;2008年上半年3.8万件。据调查,“民告官”案件,87%民胜官败。冀州市1987年5月至2006年底,办结“民告官”案件112件。

   

    注:本文数据依《冀州区(原冀县、冀州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年鉴》及有关历史档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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