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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穆斯林与头巾 [收藏主题]  
安月艳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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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月艳 发表于:2015/11/3 17:44: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问:一位女性进入伊斯兰后,感到戴头巾有些困难或不便,如果我们强迫她,或者更加严厉地要求的话,她可能彻底远离伊斯兰。这种情况下,应怎么办?

答:我们应该为每个穆斯林女性讲明白:遮盖头部是整个民族公认的主命,是安拉和使者的命令。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瞠,莫露出首饰……(24:31) 先知啊!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33:59)。安拉命令穆斯林女性这样庄重,遮蔽,以便她们和非信士女子以及没有教门操守的女子区分开来。仅仅她的服饰,就能给人第一印象,她是一个认真的,而不是玩世不恭的女子。她不会受到言行方面的伤害,心中有病的人也不会有所贪图。

我们应让一些有教门操守的穆斯林常在她左右,作为她的楷模。同样,我们应当温和,而不要粗暴,因为,安拉常常使温和者达到粗暴者无法达到的一些目标。

尽管戴头巾是穆斯林女性的一项主命,但它是教门的一个细节。如果说对新穆斯林严厉要求,或者说为头巾而粗暴对待她会使她彻底远离教门,那么,我们不应由于一个细节而放弃教门的根本,何况信仰是一切的根本?

法学中的权衡利弊原则要求我们循序渐进地处理此类事情,这要求我们,如果害怕发生更大的罪恶,就必须容忍这种罪恶。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则,也是教法的要求。

在我们容忍和迁就这种罪恶的同时,不应对她回归正道失去信心,应该善待她,祈求安拉引导她,使她迷途知返。

摘自:《当代教法选粹》

作者:优素福-格尔达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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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随遇而安,性格相信明天。生活还算美满,有女常伴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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