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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在自家确权的耕地上建养殖场,也算违法建筑吗? [收藏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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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19/8/28 9:14: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近些年,一场大规模、范围涉及广大农村地区的环保清理工作在全国拉开了序幕。其中养殖场的农民损失最严重,因为养殖场被认定是违法建筑从而遭遇大范围的拆除违法建筑。

        那么疑问就产生了,老百姓在已经进行了农业用地确权的耕地上建造的养殖场到底算不算违法建筑呢违法建筑?

点击查看原图

        大家可以翻阅资料:“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通过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资格,才能进行建设行为。其中不包括兴建乡镇企业、已经获得合法审批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进行建造的村民住房,和获得合法审批建设的乡村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另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拥有从事农、林、牧、副、渔使用和得到相应收益的权利。

        从上面的两个文件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在土地上进行建造有关农用设施的养殖行为,只要养殖场场主获得合法的承包经营权证,这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都属于合法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出台的相关规定保障农民依法享有从事畜牧业这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从常理我们也可以知道,养殖户在农用地上建设的涉及农用的设施是为了对家禽走兽等畜牧业进行基本的管理。

        相关文件对设施农业用地是这样阐释的:建设直接作用于经营性的养殖畜禽舍、用于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建设的生产设施的土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土地,宅基地除外的用于晾晒等的农业设施用地,这些都属于设施农用地。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可以知道:在农用地上建造农业设施是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

        因为老百姓在自己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是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所以这种建设行为不需要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目前我国很多行政机关,特别是规划建设部门无视并违反《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养殖户办理行政许可证。这是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因为相关法律有说明养殖户建设有关农用设施的行为,是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总而言之,我国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为了发展经济性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允许养殖户在农用地上建设有关养殖设施的行为,是一种鼓励性的、福利性的、政策性的措施。所以规划建设部门是不能把所有的养殖场当作是违法建筑来拆除的,这是不可采取的行为。

        所以各位农民朋友要意识到:任何阻碍我们生产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违法行为。我们在自己已经确权的耕地上搭建养殖场从事经营活动,是符合国家法规的,是正当合理的。诚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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